醫改會:醫護仍無法準時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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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2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7日電)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今天批評,衛生署新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未考慮輪值3班所需的人力,醫事人員不可能「準時下班」。衛生署則表示,醫院可自行調整人力配置。

醫改會研究員邱宜君今天指出,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是以「病床」為依據,以致醫改會屢屢接獲陳情,有的是小夜班護士遲至凌晨1時才能下班,令家屬枯等2到3小時;有的全院唯一的放射師、藥師休假,檢驗師或護士只好硬著頭皮代班。

邱宜君舉例說明,去年新北市有家醫院收治呼吸照護病人,呼吸治療師下班後,40多個病人交給夜班護士、密醫照顧,結果2個病人死亡,護士被告。

邱宜君說,醫改會主張,醫事人力配置應考慮3班醫事人員每班實際照護的病人數,再視醫院病床的佔床率進行個案微調。呼籲選民共同來監督執政者參選人公開表明,究竟是要保障病人與醫護人員,還是要繼續放水讓醫院成為血汗醫院。

衛生署新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後,規定急性一般病床49床以下者,每4床應有1人以上的護產人員;50床以上者,每3床應有1人以上。一般病床每50床應有藥師1人以上;如採單一劑量,每40床至少藥師1人。急性一般病床每40床應有2人以上醫事檢驗人員。

根據醫改會的試算結果,以住滿病人的60床為例,60床只要聘請20名護產人員就可以合法設立醫院,20名輪值3班,平均每班7名護產人員,每名平均照顧近9床病人,只要有1人以上休假,平均每人就要照顧超過10床病人。

同理,醫改會認為,每50床只要聘請1名藥事人員,35床只要聘請1名醫事檢驗人員,就可以合法設立醫院,這名藥師或醫檢師除非1人獨撐24小時且全年不能請假,否則若要準時下班,病人將會無人顧。

邱宜君指出,總統馬英九日宣示要讓「醫護準時下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也宣布民國103年醫事人員回歸合理工時制,以免過勞或忙中出錯傷害病人;然而衛生署採取「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因應配套,根本就是「恐龍」措施。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醫院病床的使用率有高有低,並非時時病人佔床,醫院可自行調整每班人力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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