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光電 家戶年省逾萬元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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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1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19日電)看到美國前副總統高爾拍攝的「不願意面對的真相」影片,台中市一棟透天厝屋主開始裝設太陽光電系統,1天產生電能10.7度,1個月平均發電量321度,月省電費898元,年省逾萬元。

一直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的經濟部能源局,首度公布這棟位於台中市的透天厝裝設太陽光電系統成功案例,每年可以節省萬元以上的電費支出,能源局說,如果屋主再配合實行節能省電的生活習慣,使用後多餘的太陽能電力還可以回賣給電力公司,一舉兩得。

能源局說,台中透天厝主人林先生想要裝設太陽光電系統的初衷,是因為看到美國前副總統高爾拍攝的環保影片「不願面對的真相」,從影片中,林先生深刻體會到人類過度使用化石能源造成地球暖化的後果,決定依照綠建築規範打造新房子,也決定裝設太陽光電系統。

根據工業技術研究院分析申設者回報發電量統計資料,民國99年在台中市裝置的太陽光電系統平均每瓩(kW)每日發電量可達3.42度,若以林先生的案例,裝設的太陽光電系統容量為3.15瓩,且設計應用陽光能源的房子,因為減少市電使用,有效減少二氧化碳的產生。

同時,太陽能模板的隔熱效果,有效減少室內冷氣的耗用,讓林先生一家1天可產生電能10.7度,平均1個月發電量321度。

能源局指出,以台電電價1度電能2.8元計算,林先生的節能透天厝每月可以節省電費898元,每年可省萬元以上的電費支出,效益相當大。

根據經濟部98年7月公布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將再生能源發展列入法律規範及保障;考量國際發展趨勢、國土利用、國內土地資源有限等因素,現階段以住宅所有權人於自有屋頂設置1瓩以上、不及10瓩容量太陽光電系統為優先鼓勵對象,其他級距及類型太陽光電系統,則導入競價機制,得標的發電系統,台電公司將以得標費率保證收購20年,盼藉由環境塑造,形成再生能源發電普及暨產業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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