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軍官剛轉業被警察「救助」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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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0月19日訊】2011年9月20日,筆者接到來自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河子市市民尹女士投訴稱,其弟弟尹淑新剛從部隊轉業到地方某單位任職經理,軍官證還沒有換身份證,因一件自行車交通事故撞傷後,被石河子市西三路派出所民警“救助”到派出所14個小時而死亡在派出所後,警察破壞現場把屍體轉移到公安局冰櫃7個多小時後,才通知親屬。造成“奇冤命案”至今13年多地方政府官員一直包​​庇涉嫌瀆職謀殺年輕轉業軍官的犯罪嫌疑人,打壓報復被害人親屬依法合理上訪訴求,致使被害人年輕專業軍官尹淑新79歲母親、及其他相關親屬被迫離開新疆石河子市四處上訪,現無家可歸的悲慘案件。

實事經過

根據被害人親屬投訴提供證據證明,在1998年4月26日下午7時許,被害人年輕轉業軍官尹淑新在澡堂洗過澡後,帶有一提籃換洗衣物,騎自行車在回家路上,在途經石河子市豫劇團時不幸與另一騎車人相撞摔倒。另一個騎車人逃逸後,被害人被過路人付兵看到被害人就及時報警“110”,當時“110”指令西三路派出所出警。李慶、王健、王非等三人趕到現場,並沒有依法把交通事故案移交交警現場勘查,更沒有打120救治傷者,而是將被害人年輕專業軍官尹淑新抓到該所非法拘禁起來,嚴重的剝奪傷者的治療權。並涉嫌毆打被害人年輕轉業軍官尹淑新,企圖以刑迅逼供達到某種目的。而後將被害人年輕轉業軍官尹淑新被拘禁在隔離的留值室死亡。據派出所警察稱次日27日9點半,派出所接班時,才發現被害人年輕轉業軍官尹淑新死亡。但是,具有反偵察經驗的派出所警察做賊心虛,在沒有通過報案的情況下,直接破壞了現場,把被害人年輕轉業軍官尹淑新的屍體放到公安局冰櫃裡進行冷凍。直到過了7個多小時的當天下午18時左右才通知被害人親屬。親屬見到死者時,被害人已經成為一具頭部多處傷痕的殭屍。因此,造成派出所警察涉嫌暴力謀殺被害人年輕轉業軍官尹淑新的實事,更令人不可相信的是,當地檢察機關在實事證據面前,還瀆職包庇涉嫌犯罪警察,在被害人年輕轉業軍官尹淑新70多歲高齡的母親以實事證據多次向當地檢察院提出泣血控告時,新疆地方兩級檢察院以“沒有犯罪實事”為由不予立案,所以,造成年輕轉業軍官尹淑新,被地方派出所警察非法拘禁致死的重大涉法涉訴冤案。

為了依法懲罰犯罪,被害人家屬親自出錢請法醫鑑定,在鑑定結論前後矛盾,疑點眾多不能相互印證情形存在的情況下,被害人家屬親提出異議,並邀請合法法醫進行二次鑑定時。被當地檢察院故意違反《公安部刑事技術鑑定規則》第14條之規定,剝奪被害人親屬的依法主張鑑定取得實事證據的權利。以達到故意隱匿罪證,包庇犯罪嫌疑人李慶、王健、王非暴力謀殺被害人年輕轉業軍官尹淑新的實事。

綜上所述,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情況下,石河子市檢察院相關責任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檢察院相關責任人,故意侵犯被害人年輕轉業軍官尹淑新親屬的合理主張,並在10多年的上訪過程中,非法拘禁、拘留、勞教被害人親屬,企圖以打壓方式剝奪被害人親屬的依法控告權利。根據投訴人投訴要求筆者在接到投訴後,先後在2011年9月23日至29日,在法定上班時間多次撥打石河子市政法委電話(0993-2095323)、信訪辦電話(0993-2025048)對此案實事進行核實,但是電話均無人接聽。對此,筆者依照《憲法》第35條、第41條之規定,在國內外網絡媒體發表自由評論。屆時,筆者將依法向中央軍委、政法委、中紀委監察局提出舉報,直至監督解決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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