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3日訊】人民網今日有一個叫“中紀聞”的“人”的文章《黨員幹部不允許在重大政治問題上說三道四》稱:“當前一些黨員、幹部紀律觀念淡漠,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仍時有發生:極少數黨員、幹部在一些涉及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的重大政治問題上說三道四……這些都是黨的的政治紀律所不容許的”。
“政治紀律”,新鮮。我們的政治紀律是什麼?一黨制?不給人民選票?想代表誰就代表誰?既然有政治紀律,那我們的“經濟紀律”是什麼?是三公消費合法?還退休雙軌制合法?還是讓党的幹部先富起來合法?
以前我們不允許外國人,特別是不准美國人對中國的人權問題“說三道四”,現在又發展到有黨員、幹部不准對党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的重 大政治問題、決策”“說三道四”了。這給人的印象好象是:對黨說三道四的人從外而內,越來越多了。是這些人“吃飽飯了沒事幹”,還是我們真有該他們“說三 道四”的地方呢?
眾所周知,任何政黨的重大決策都有正確和錯誤之分,對正確的決策,只知執行那當然是對的,不 過,對錯誤的,且被歷史證明是嚴重錯誤的決策,也不准批評、抵制,那就是個大問題了。中國執政黨曾經在全國範圍內發動的反右、大躍進、人民公社、文革等使 中國陷入動亂、幾度瀕臨經濟崩潰邊緣的政治運動,這些東東都是黨的“重大決策”。歷史早已證明這些決策有的是錯誤的決策,有些是構成犯罪的決策。對於那些嚴重錯誤的決策甚至是犯罪的決策,根據黨的“政治紀律”,不僅在決策時不允許黨員、幹部“說三道四”,在被歷史證明是錯誤甚至是犯罪的決策之後,仍不准人評論、譴責,否則就是“說三道四”,這就成了個大問題了。誰都知道,對錯誤沒有清算,就必然難免重來。一個正義的黨、光明磊落的黨、有錯必糾的黨是決不會長期幹這種下三爛的事情的。的根據憲法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 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之規定,任何公民、黨員、幹部都有對錯誤決策“說三道四”、提出批評甚至控告的 權利。不准對這些錯誤決策“說三道四”,只准決策層“說一不二”,那是非法剝奪公民、黨員幹部的政治權利的違憲的行為。
事實上,如果執政黨從來都是允許公民、黨員幹部對其所有決策行使監督的權力、允許對錯誤決策“說三道四”,能聽進不同意見的,從不對提出意見的人進行無情鬥 爭、殘酷打擊,上述錯誤決策怎會都能輕易獲得清一色的贊成而通過,怎會對中國造成那麼嚴重、那麼長期的危害。堅持對上層的決策不允許“說三道四”的政策, 就是在諱疾忌醫,頑愚不化。難怪它們會一再犯同樣愚蠢和危險的錯誤。
別說一個黨的重大決策不允許公民、黨員幹部 “說三道四”的惡果將會多麼嚴重,人民是多麼厭惡、痛恨,就算是一個人,若對其違反法律的“重大決策”也不允許人“說三道四”、有誰“說三道四”後就對其 暴打一頓直到其敢怒不敢言的程度的話,誰都知道這個人就必然是我們常見的街頭混混、流氓惡勢力無疑了。
一個黨的“重大決策”若不允許百姓、黨員、幹部“說三道四”,就有可能給全國造成重大危害,就說明這個國黨就是專制黨,邪教黨,它站在正義、民主的對立面。
──轉自《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