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經租房主將行使憲法權力申請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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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月14日電】(新唐人記者趙子法採訪報導)1月12日和13日,上海經租房主到上海治安總隊咨訊申請遊行事項,日後,將向當局提出遊行申請。因為中共當局多次將申請遊行者判刑入獄,此次申請,動向變化將被密切注意。

上海經租房主咨詢上海治安總隊

14日,一位經租房主表示,憲法賦予我們有遊行的權利,我們這兩天都去咨詢了,昨天因為我們還有手續沒有帶,所以還沒有申請。

公安告訴他們申請遊行必須到治安總隊,他說:我們好不容易才找到治安總隊,很不起眼的地方,大概是福州路185號,就是國家安全局旁邊的小樓。

估計上海經租房戶超萬戶 資產價值難以估量

上海經租房主介紹,上海經租房戶大約有一萬多,涉及到的經租房人口大約幾萬人。被當局以「經租」名義佔去的最大一戶,面積約兩千多平米,最小的有一百平米,總資產價值尚不得而知。具體資料中共當局一直沒有公佈,對民眾長久以來索取檔案查詢資料都是百般阻撓,甚至對搞到只紙片張文件的經租房主判刑拘留。

上海經租房主:“(我們)1958年借給政府的私房,到了文革被「沒收」,而且連個手續都沒有,天底下哪有此等怪事?真邪了門!”

持續八個多月市政府前抗議 當局裝聾作啞

上海經租房主每週三到市政府討房已經持續了八個多月,1月12日,大約有五十多人舉著眾多橫幅和標語牌,在市政大廈和市政府前抗議,當局一直利用警察驅散抗議而已,對什麼時候還回“借”的房子,卻從來沒有一個承諾。

他們質問:香港已經回歸、澳門已經回歸!可是我們借給政府的經租房何時能回歸?

除自編自演外 中共批准遊行還無先例 申請者們鋃鐺入獄

中共當局的憲法堂而皇之的寫著公民有遊行權利,但當局批准的遊行也就是反日遊行而已,而且這樣的遊行,在國內外,早已經有累累證據證明當局在自導自演鬧劇而已。

既往,公民為申請遊行付出了巨大的代價。2004年,維權人士李小成申請8月7日在天安门广场舉行集会游行示威,被捏造證據判刑一年半;北京的葉國柱在申請天安門萬人大遊行後獲刑四年,鄭明芳也獲刑兩年,獄中鄭明芳被折磨的視力幾乎全失,胳膊肌肉壞死,身體極端衰弱,目前生活異常困苦。

上海經租房主:“今天我們去了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申請遊行,結果如何不得而知。但是,我們不會放棄! 依法收回被非法侵佔的私房 是我們廣大經租房業主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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