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高粱鬧出人命 5學生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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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1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11日電)民國97年間,台中市1名大學女生為了新台幣600元代價,猛灌0.5公升金門高粱酒,導致酒精中毒死亡。5名起鬨又未相救的男子,因是金門人,被檢察官認定涉嫌過失致死而起訴。

據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調查,5名到中部地區求學的金門籍學生,97年11月間,一同與1名賴姓女大學生聚會,其中1人攜帶1瓶0.75公升裝酒精濃度58度的金門高粱酒。在聚會中,5人共同起鬨,以600元代價要賴姓女大學生一口氣喝完高粱酒,女大學生竟然也應允喝酒。

當女大學生喝到2/3瓶時,突然臉色發白、頭暈、站立不穩,但仍有意識。5名男子察覺有異,同意交付600元,勸阻女大學生繼續飲酒,並送女大學生返回宿舍,但並未通知宿舍輔導人員等人注意女大學生的狀況。

女大學生在寢室趴睡在書桌,因酒精中毒導致呼吸衰竭而死亡,室友見狀報警,女大學生的母親也提出控告。

檢察官調查後,認定5名男子受有良好高等教育,且都出身金門,應熟知金門高粱酒的高酒精濃度性質,竟對平日不常飲酒的女大學生提出一口氣喝完1瓶高粱酒的要求與玩笑,事後又未加照料,也未透過管道通知他人注意女大學生的身體狀況,顯然有過失致死犯行,今天偵查終結,將5人一併提起公訴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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