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汽車經銷新規保護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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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1月13日訊】打算買二手車的安省居民不用再擔心碰到撒謊的車行或二手車車主了。安省政府今天出臺了新的汽車經銷法,規定買賣二手車時,必須清楚填寫汽車的情況。

在新的規定下,汽車的真實狀況和歷史,例如公里數,是否發生過事故等等,必須填寫清楚。所有費用包括車的賣價,手續費,稅,也必須清楚列出。而且,買主有90天時間取消購買合同,並要求退款。另外,如果賣車的車行倒閉了,買主交了押金,那麼買車的人最高可以領45000元的賠償。

安省消費者服務廳長泰德麥克米克恩:“新的規則,使對汽車經銷雙方的規範更加現代化,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增強消費者的購買信心。”

新規定同時受到汽車經銷商和購買者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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