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案後 上海閘北分局再打斷農民工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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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0月9日訊】因“楊佳襲警案”而出名的上海閘北公安分局刑警便衣隊警察,被指在執法過程中,打斷農民工張春法的腿,並將其拘留一個月。家人投訴無門。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震驚中外的楊佳襲警案,已經過去一年多了,楊佳襲警的原因是“拘押期間被警察毆打”,但近期又被揭刑警便衣隊成員毆打並重傷百姓。江蘇濱海一位到上海打工近十年的青年人張春法,於9月5日被閘北區公安便衣人員拘捕時打斷右腿。



張春堂表示,本週一,公安將其弟弟釋放,但弟弟的腿傷未癒,他要求公安支付醫療費,因此拒絕將弟弟領回。便衣公安抓捕他弟弟時,踩斷他的腿:“斷了兩個骨頭,打了18個鋼釘,兩根鋼板。到10月5號一個月了,把他放出來了,現在甚麼事情都不管了,也不給他治,腿也沒好。我們打110求助,都沒用的,我們現在實在沒有辦法,想請求你們幫助”。

張春堂還稱,閘北公安逼他弟弟在認罪書上簽字,否則拒絕為他治療:“聽我弟弟講,你簽字就給你看病,不簽字就不給你治腿”。

記者:打人的是哪幾個人?

張春堂:大概有五、六個人,都是便衣警察。

另一位與張春法一起被抓,也在本週獲釋的農民工張春海目擊了同鄉被打的場面。他說:“當時抓我的時候,把我按到地面的時候,我就看到幾個人圍住他,大概四、五個人,他在喊救命,後來喊腿疼。”

張春堂表示,公安將他弟弟抓捕後,未通知家屬,後來從其他人口中獲悉弟弟的情況,於是到閘北分局要人:“我們就到門口討個說法,我說生要見人,死要見屍,出來一個人講,腿斷掉了”。

對於閘北區公安打傷張春法,其家屬要求公安承擔責任,並支付醫療費,但遭拒絕。協助張春法的上海維權人士張先生表示,張春法還在派出所,公安拒絕治療:“在彭浦鎮派出所,我看到他弟弟睡在那裏,現在睡在派出所裡面,就躺在地上,沒人問,也不給他吃,不給他喝,也不管他”。

記者致電彭浦鎮派出所:“有一個被刑事拘留,剛釋放的叫張春法的是不是還在你們派出所?”

公安:電話裡面我們不談甚麼,過來也要有那個的(證明),單位那個(介紹信),按規定查詢。

2008年7月1日,青年人楊佳闖入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襲警,導致六警員死亡、五名警察及工作人員受傷。法院指楊佳報復殺人,兩個月後,楊佳被判死刑。

不過,將楊佳稱為“英雄”者大有人在。民眾認為,楊佳在派出所遭到公安毆打,對其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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