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廈門衛生局偽造公文騙百姓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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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8月15日訊】 一針門事件

案例一:廈門市大學附屬中山醫院“一針致死娃事件的始末”醫療事故內幕真相:

林永發儿子林昱豪今年3歲,因主動脈縮窄,于2008年9月4日入住廈門市中山醫院心血管外科,孩子入院之前只是血壓高,容易感冒,沒有其他症狀,拖到2008年9月13日孩子家屬給主任醫師廖崇先与主管醫師單忠貴等分別包了3600元和1600元紅包等,才安排16日手術,我們孩子住院是包房每天150元.4號到16號沒做什么就花了住院費將近2000元.

2008年9月16日8:22分送進手術室﹐10:56分主刀醫生廖崇先和單忠貴主任先后出來報手術成功……

2008年9月17日上午轉到普通病房,只有護工用床推上來,沒有護士和醫生上來.我們家屬一起抱小孩上病床,孩子用一台自動注射儀器在打針,孩子很正常,會討水喝.13:02開始吐,吐完想喝水,喝水就吐,不想吃,嘔吐物呈咖啡色,一直吐到第二天床單換了十來次,伴低燒,在吐這段期間,我和愛人跟護士反映很多次,護士說這是正常現象,屬于術后反應,嘔吐屋是胃液,一個晚上我和愛人一直沒有睡覺,看着孩子在床上翻來覆去很難受。。。。。。

2008年9月18日8點多,我赶緊找主治醫生單主任和廖主任,他們查房時看了一下,注射儀器上的藥從每小時7ml量調到每小時2ml量,調整以后,就沒有吐過了,孩子就開始喝水,喝牛奶了.睡到了中午,開始發燒到了38℃以上,一直發燒到了39.9℃,我找醫生反映這個問題,醫生說有的病人手術后三天會發燒,屬于正常現象,醫生問我們以前發燒吃什么藥,我們說有吃美林,他叫我們自己去外面買藥,和拿了兩次酒精給我們,叫我們用酒精_孩子退燒,護士前后拿了7-8個冰袋給我們孩子退燒,孩子体溫還是退到了38.5℃而已.沒退到正常溫度,我找醫生找不到,打電話給主管醫師單主任說他在手術沒空,等術后再上來看,我們一直等到晚上也沒有來,孩子一個晚上一直在呻吟,整個晚上找不到醫生.

2008年9月19日早上,我赶緊又找了廖主任和單主任,問他們是不是手術后感染了,他們說不會那么早感染的,沒事的.又說小孩平時喜歡吃什么就讓他吃什么不要緊,單主任叫我們再給小孩吃美林退燒藥,然后打一針激素,后來發現小孩眼袋起了一個泡,我們向醫生反映,他們過來看了說可能是過敏,叫皮膚科醫生過來看,單主任把注射儀器上的藥停了,把胸前靜脈注射拔了,去拍胸片看有沒有胸前積液,要去拍片以前往屁股灌了一下昏睡藥,孩子就拉了一堆大便出來,孩子就昏睡了,我們抱孩子去樓下拍片,拍片上來孩子就睡覺,我們量了一下,体溫正常了36.8℃,我赶緊跟護士說可能大便的關系孩子正常了,孩子一直睡到下午3點多,睡覺起來就討要吃飯了,我們赶緊弄一點稀粥給孩子喝,孩子站起來小便,看電視.我們在給孩子喂藥時,護士長宋文婉端盤子進來說要給小孩打點滴.

我們說等我們小孩吃完藥再來打點滴,孩子吃完藥,我們就叫護士過來. 護士長宋文婉又端盤子進來打點滴時只有一個人,叫隔壁病房的一個護士來幫忙,連姓名床號都沒有核對就先往我孩子的手上插置留針,然后拿針筒往置留針直接注射,注射差不多四分之一孩子當場臉色發青,嘴唇發黑,護士當場壓胸,說心跳停了,護士叫我們赶快叫醫生,把小孩從七樓推到三樓監護室開胸搶救,搶救了四個多小時醫生說腦深度昏迷,瞳孔放大,只有心還在跳,一直靠儀器和藥物維持孩子的心跳。

直到10月1日晚才跟我們說孩子沒了.孩子內臟都坏掉,鼻孔被醫生塞着棉花,我們質疑醫院原來是打點滴,后來為什么直接往靜脈注射.為什么騙我們家屬說24小時會醒,48小時,72小時騙了十几天,孩子在病床上,醫生一邊輸血一邊排血,一邊輸液,一邊每天排2000CC°尿,把孩子体內的藥物殘留都消滅掉了.為什么當時發生事故時,我們家屬和護士醫生一起急推着孩子去搶救.我丈母娘在病房里急着給家里人打電話,醫院單方面先后兩次把針筒、針頭、藥瓶取走,毀滅證据.病歷、醫囑都被院方改掉,改成沒有打這一針.醫生給我們解釋說孩子吃飯嗆到的,我們接受不了。

我們向市里反映,向衛生局反映,他們叫我們跟醫院協商,醫院一直沒有給我們家屬一個合理的解釋,廈門媒体我們也反映了沒有一家來報導,我們是弱勢群体,希望各界醫術專家幫我們孩子診斷死因.希望廣大网友,社會大眾來支持聲援我們!

中共廈門市衛生局 居然偽造公文欺騙老百姓數年之久?

案例二:2007年12月8日早上陳雪梅(以下簡稱當事人)來到了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婦產科做人流手術。當天上午,手術完成后,按照婦產科的醫生的指示去休息室休息,在行動的過程中昏倒,當時,由于婦產科的醫生未按照“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服務制度”的缺失和缺位的原因,在沒有護士看護的情況下,造成當事人臉部朝着地面摔去,虛脫式的暫時昏厥,導致當事人兩顆門牙被磕碎。后果和影響极其嚴重。

然而,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卻置之不理。

2008年1月28日,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紀檢監察室出据:“【關于陳雪梅女士人流后不慎暈倒与事后處理的情況】經過婦產科開會研究和討論,得出的調查結果是:事件的發生純屬于“意外不幸”?

2008年5月9日廈門市衛生局依紅頭文件的形式開据了【廈門市衛生局人民群眾信訪受理通知單】廈衛信受理[2008]0501號文件!

2008年7月8日廈門市衛生局出据個〈信件轉辦單答复〉:實屬偽造公文,欺騙老百姓!當事人根本不理解什么內容!也未明确責任!也表述不出個所以然!事后,當事人丈夫:張鐵牛先生查閱了《國家行政机關公文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及《國家行政机關公文格式》數項規定,發現,廈門市衛生局已經違反多項規定,當事人准備采取舉牌示威和集會的方式來解決該起醫療事故。(2009年廈門國際馬拉松期間和2009年廈門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期間舉牌示威集會維權)

根据《國家行政机關公文處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机關標識、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机關、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題詞、抄送机關、印發机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四)發文字號應當包括机關代字、年份、序號。聯合行文,只標明主辦机關發文字號。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的偽造公文罪。

當前,在廈門市流傳着這樣的順口溜:揭密,解讀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順口溜:“大事化小、拖到你老,小事化無,拖到你圖!能私了就私了,不私了,隨便你告,就這一套!

“還我小孩還我公道!”“還我小孩還我公道!”“還我小孩還我公道!”“還我小孩還我公道!”“還我小孩還我公道!”“還我小孩還我公道!”“還我小孩還我公道!”“還我小孩還我公道!”,,,,,,,,

終于發生了重大的醫療事故。2008年9月19日3點,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的醫生和護士“一針打死娃事件”被封鎖了消息!林永發作為“娃”的父親,攜家屬只能到醫院的門口靜坐示威,將錄制好的吶喊轉到廓音喇叭里““還我小孩還我公道””,,,,,,許久許久,還回蕩在人們的耳邊,,,,,,,,,,

那么,醫院是如何針對醫療事故的患者呢?常規手段如下:患者与院方調解時,醫院答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辦法》發生事故后,雙方要划分責任,廈門中山醫院可能占10%的責任、醫院也可能占20%的責任、醫院還可能占30%的責任、最高不超過40%的責任?”只有煙花柳巷出生的雜种才有如此的說法和論述!老百姓听到此番闡述,非常惊訝,擺明了是老百姓和醫院發生了交通事故,思量再三一想:也是有道理,那就按照交通事故來處理吧!于是乎,進入了醫院設置的陷阱和深淵?草草的了事,默默的承擔親人的离去,,,,,,,

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的領導管理層默認了這樣的作為和做法,可以肯定的講:“中山醫院拿醫療事故的案子套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辦法》來使用和執行了N年了?也只有煙花柳巷出生的雜种才有這等的水平和此等低級的玩法!”

請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的領導管理層不要忘記:衛生部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醫療事故鑒定條例》是唯一為老百姓解決醫療事故的正規法條!可是,恰恰就是這些煙花柳巷出生的雜种們竟然套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辦法》來划分、處理醫療事故的責任!

由于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經常發生醫療事故,所以,對外常用的說詞是(中山醫院對醫療事故的認定說法)“純屬、意外不幸”、“屬于意外不幸”、“這是個意外不幸”、“屬于意外吧!”“絕對是意外”?這樣的意外和不幸是經常發生在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的。

顯然,這些煙花柳巷出生的雜种們針對醫療事故已經准備多套措施和手段,但是,遵循的規律是相同的:“同樣是事故,也不要區分,都是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怎樣使用、怎樣處理怎樣解決都行!目的只有一個:將醫療事故的影響消于無形!”

當前,在廈門流傳着這樣順口溜:揭露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解決醫療事故的作法:“大事化小、拖到你老,小事化無,拖到你圖!能私了就私了,不私了,隨便你告,就這一套!

但是,你們這些煙花柳巷出生的雜种們不要忘記:我們老百姓也懂得法律、法規,我們也懂得區別事物事實的依据!我們老百姓都懂得區分和規類。可是,你們這些煙花柳巷出生的雜种為什么不懂得區分對待事件的基本類別呢?

針對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的這些煙花柳巷出生的雜种們來講:“就是不知廉恥禮儀,厚顏無恥、大言不慚的為老百姓設計好陷阱和火坑?什么是醫德文明?什么是道德底線?什么是誠信?完全的被這些雜种們給忘記了!小心,惡有惡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閻王讓你報到!”

LZ警告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的全体人員:“28万的孩子”還沒离開廈門市思明區,還有報到的嗎?愿意同孩子一起走嗎?愿意的來報名啊!!!!!!

車墨

200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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