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恐怖的拆遷辦秘密調查材料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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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6月2日訊】這是從湖南省懷化市火車站廣場改造工程拆遷辦得到的一份統計表,製表時間為2009年4月27日,一共九頁,上面對懷化市火車站廣場改造工程中還未簽協議的59戶產權人做的秘密調查。

  產權人由於補償太低而不願簽字拆遷,拆遷部門便想出了各種辦法,他們首先對被拆遷戶進行了非法秘密調查摸底,形成了以上調查報告,然後針對被拆遷戶的“軟肋”,威逼利誘、打擊報復,對國有及事業單位,限期搬走拆除,不動者,單位負責人將追究行政責任﹔如拆遷戶本人或親屬在政府機關或企、事業單位上班,責令做工作,工作沒做好,就停薪停職,對退休人員停發退休工資,斷其後路,直到被拆遷戶就範為止,一些被拆遷戶由於沒有沒有了生活來源,只得違心在拆遷合同上簽字。

  這個近30萬平方米的龐大商業工程的背後,蘊含著數十億的巨大商業暴利。預售最高價每平方米高達49800元,且公攤面積達40%。而懷化市政府所屬的城市建設投資公司,補償給被拆遷戶每平方米最低價僅1000餘元。整個工程沒有合法的土地、規劃及預售手續,政府相關部門說這是懷化市領導確定的重點工程,可以邊開發邊完善,邊辦手續邊賣房,預交五萬定金是內部預售……

  國辦發[2004]46號文件規定:“政府行政機關不得干預或強行確定拆遷補償標準,以及直接參與和干預應由拆遷人承擔的拆遷活動,要依法正確履行強制拆遷的權力。”而懷化市政府部門不但不公平、不公正,而是直接參與和干預應由拆遷人承擔的拆遷活動,不與房屋產權人協商,單方面評估,強制拆遷產權人的門面和房屋,公然侵犯老百姓的利益。據當地群眾反映,拆遷引發的一些問題已成為影響噹地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拆遷戶劉某華嫂嫂在鶴城區某某局工作,因沒做好工作,就被停職在家近兩個星期,劉某華和其妻子天天吵架,最後其妻子為了保全嫂嫂工作,只得含淚簽字。對有一些在當地還有其他開發項目的被拆遷戶,如不按他們的要求如期拆遷,政府就以偷稅或其他藉口動用紀委、工商、城建、稅務、建設等單位和部門進行查處,總之,為達到讓拆遷戶簽字拆遷的目的,無所不用其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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