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乘客權益法通過關鍵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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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5月16日訊】一項旨在保護航空旅客權益的法案本週通過國會二審時,加拿大各主要航空公司立即發動了大型遊說抵制運動,聲稱該法案會給乘客安全帶來隱患。

  據加西新聞社報導,該法案以歐盟的航空旅客權利法案為模本由紐芬蘭議員格裡‧拜恩個人草擬,去年6月獲得一致支持,要求政府建立航空權利法案。草案由新民主黨國會議員吉姆‧麥勒維遞交國會討論。在眾議院二審時,因自由黨和魁北克議員大力支持,該法案以微弱優勢通過。

  就在二審前數小時,加拿大國家航空公司理事會代表加拿大航空公司及其子公司西捷和大西洋航空給所有議員寫了本月的第二封警告信。信中稱罰金過高會影響飛行員的安全駕駛,法案將鼓勵冒險並帶來安全隱患。 其中還提及法案的不現實和不公正,因有很多因素是航空公司無法控制的,像空中交通控制、地面延誤和機場的擁擠。

  該法案通過後,立法會誓言將向國會議員告知相關風險和福利,並努力提供一個「公正和平衡的選擇」。法案目前將轉到眾議院運輸委員會進一步審查。

  這項法案提出了一項500加元的賠償罰款:可以安全離艙情況下,乘客未能得到航空公司的適當服務而被困停機坪一個小時以上。法案還要求,如航空公司因超額訂票強行給客戶退票時,客戶可獲高達1,200加元的賠償。其他規定還包括,要求航空公司公布票價時採用「全包」機票,即包括所有附加費和稅金;規定員工接到通知10分鐘內必須公布任何延誤、取消或轉機信息——否則罰款1,000加元。

  立法會認為,這些罰款項目沒有考慮現今的航空運營經濟環境。它極可能像歐洲的法案一樣,除了增加更多官司外不會帶來更好的服務。起草人拜恩先生希望闡明立法的權力,建立一個獨立的機構來裁決涉及消費者投訴的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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