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浩月:故鄉淪陷,躲不掉的心靈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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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節回老家過年之後回來,總要有一週多的時間,沉浸在失敗、無力、沮喪、浮躁的情緒裡難以自拔。我一直以為只有我是這樣,一次和一個老鄉朋友喝酒時,他表達了同樣的感受,因為不願意承受這種痛苦感,他已經兩年春節沒有回老家了。什麼時候,老家——那個曾一度被我們認為是「熱愛的故鄉」的地方,變成了一個我們不願意回去的地方?

我的老家在山東南端,一個叫郯城縣的地方,接近江蘇地界,我在這裡出生、成長,20歲的時候離開這裡,之後又回來在這裡生活了四年,直到2000年初到北京,才算漸漸把根拔離了那裡。這是一個慘痛的過程。

可是我真的走了。走的如此決絕。十年中除了每年過春節回家看看,中間很少回去,但每次回去的時候,都會像一個喜歡回憶的老人那樣,到縣醫院後面的護城河橋上、縣電影院的門前、栗子樹林、烈士陵園橋……等等這些地方看看,這些地方留下了太多我少年生活的影子。我知道,自己留戀的只是我的過去,還有留在這裡要一輩子生活下去的親人和朋友。我知道,自小便有過顛簸流離經歷的我,故鄉的觀念並不濃厚。可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有著這樣的錯覺:我深愛著這個地方,這愛如同痴情的少年情懷,我堅信有一天我老了,會回到這裡來,和同樣老了的朋友一起蹲在牆根下喝酒……

可這是錯覺。離家十年,我終於知道,這是錯覺。

我的二叔窮盡畢生積蓄蓋的房子,到完成主體工程之後,再也沒有錢繼續蓋下去。就是蓋這麼幾間破房子,都要走後門給政府職能部門負責人送錢,否則說不定哪天,就會來鏟車把房子剷除。縣城裡蓋了大量的商品房賣不掉,殃及到百姓身上,那就是誰也不准建設新房。在故鄉聽到的最多的話,要麼是「請喝一氣」,要麼是「送點錢」,這已經成為故鄉的一大習俗,沒有這兩點,什麼事也做不成。

我六叔的賣豬肉生意,因為被人壟斷經營,很難再繼續下去,偷偷摸摸地殺幾頭豬,隨時要防備執法人員。我對他說,你這樣做是不對的,是違法的。他說,這麼做是迫不得已,不然賺的錢都不夠交費蓋章的。這次回家,和六叔做同樣生意的人找到我,說因為他們少蓋了一個章被執法人員打了,被打的人有孕婦、有正在上高中的女孩,有的還被打得住了院,問我能不能寫點東西。這對我而言是十分艱難的事情,我不是記者,我不認識任何一位當官的,我的筆也沒幾分份量……可最終的恥辱感還是讓我覺得應該做些什麼。

一位在政府工作被我視為老大哥的人打電話告誡我說,要弄明白事情的「真相」,不要給家鄉抹黑,你離開十年了,從來沒給家鄉添過亂,這次不要管了。我理解他的好意,但放下電話之後我的心卻塌陷一般難受,我第一次覺得自己被家鄉放到一個敵對的搗亂者的位置上來。我甚至覺得真的是我錯了,可這個想法讓我驚覺,如果我認為自己錯了,那麼就說明我認為暴力行為是對的。暫不說被打的人有錯,是主動還是被動,即便是主動,也絕不至於被用橡皮棍圍毆。

什麼是真相?在執政者看來,真相就是你們這些刁民不服管理不聽話,政府動用橡皮棍和拘留所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在刁民們看來,真相就是你的棍子打在我的身上之後沒有正當的說法,那麼刁民們就會給你們一個說法。

我不認為有著十多年交情的老大哥會對我有什麼意見,我理解當他打這個電話的時候,不是在用朋友的口吻和我說話,而是代表一個體制在對我說話,這個時候,體制已經如一部機器運轉起來,他也是身不由己。他的這個電話,只是明確了我的這樣一個印象:故鄉已經淪陷,我不用再想在年老的時候,再回去和老友喝一杯酒了。我第一次明白,在建設公民社會的呼聲吆喝了這麼多年之後,在我偏遠的故鄉,沒有幾個人真正聽到和理解這個聲音;我終於瞭解,我在外面所感受到的社會進步,回到我的故鄉看不到多少痕跡,一切依舊是按照原有的規則和潛規則在運轉;我第一次發現,永永遠遠再也不要期待在我有生之年,看到我生命中的那些親人們包括我自己,能在那片土地上真正有尊嚴地活著……卑躬屈膝,安心地當一個順民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可我選擇不做。

我不再認為那裡民風淳樸,同樣更不相信那裡有一個可以用厚道方式對待百姓的政府。百姓在用不合作的方式甚至暴力的方式來與權威對抗,而權威反而實施更為激烈的暴力手段打壓。粉飾太平者飛黃騰達,投機取巧者意氣風發。這就是我重新認識到的鄉土中國。

去年底的時候,幾位青年知識份子連續發表了數篇關於故鄉淪陷的文章。孟波發表了《不能承受的故鄉底層淪陷之重》,熊培雲發表了《我的故鄉因何淪陷》,十年砍柴發表了《每個人的故鄉都在淪陷》,潘采夫發表了《誰家故鄉不淪陷?》。一切如孟波所寫的那樣,「淪陷之後,失去的是正義公平,流行的是『叢林法則』。鄉親們一方面要面臨強大的基層『利維坦』,另一方面,灰黑勢力像一張網一樣時時『在場』,虎視眈眈。」那時我還沾沾自喜於自己的故鄉沒有淪陷,事實證明這不過是自欺欺人。我終於和所有逃離故鄉的人一樣,開始承受這躲不掉的故鄉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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