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施壓未果 賴昌星獲加拿大工作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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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2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焦興華台北7日電)不顧中國政府的強烈抗議,轟動一時的廈門「遠華案」主嫌賴昌星最近獲得加拿大移民部發出的工作簽證,顯示中國政府企圖施壓加拿大政府,以達到遣返賴昌星的策略並未奏效。

廈門遠華案據信是中共建政以來最大規模的走私案件,涉及款項多達人民幣800億元(折合約台幣4000億)

遠華案件爆發於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任內,牽涉的人員超過150人,其中不僅包括福建省和廈門市的前高級官員,而且涉及中央高層人士的親屬。包括現任中共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的離異妻子林幼芳、以及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的兒子和兒媳,但最後都不了了之。

不過,中共總參二部部長姬勝德以及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都因被中紀委掌握罪證確鑿,中箭落馬,鋃鐺入獄。

賴昌星為了賄賂中共權貴官員,砸下重金花費了約人民幣1.4億元蓋了「紅樓」作為接待、賄賂黨政幹部的的大本營,紅樓內設施奢侈豪華,美女如雲,擁有「一條龍」的享樂設備。

遠華案爆發後,極盡奢華的「紅樓」被中國前總理朱鎔基下令作為「反腐倡廉」的反面教材供人參觀。

賴昌星1958年出生於福建晉江,1991年遷居香港。1994年成立廈門遠華集團並涉嫌從事走私活動。當時遠華集團的房地產項目包括位於廈門同安的遠華影視城、88層的遠華國際大廈、遠華國際中心等。

賴昌星於1999年與妻子曾明娜及兒女一同持香港特區護照逃往加拿大,申請難民資格。2002年香港政府吊銷了賴昌星的香港護照,理由是他申請護照過程中有欺騙。

賴昌星多次申請成為政治難民的嘗試失敗。中國政府多年來一直試圖要加拿大遣返賴昌星。中國政府保證不會對賴昌星處以死刑,但加拿大多年來一直沒有遣返賴昌星。

今年2月4日賴昌星獲得在加拿大工作的許可,引發中國當局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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