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擬將雙酚A列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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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間越來越多國家 將可能影響嬰幼兒發育的雙酚A列入管制,環保署近日 擬將雙酚A列管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

環保署表示,雙酚A(BisphenolA,BPA)又名二 酚基丙烷(4,4-isopropylidenediphenol),使用於 環氧樹脂、聚碳酸酯、聚芳酯、阻燃劑等產品中,屬於 常見的化工原料。

環保署環境衛生暨毒物管理處副處長吳文娟表示, 雙酚A被證實會干擾動物體內的內分泌激素調節系統, 具有環境荷爾蒙特性的化學物質,也就是說,有可能會 影響到人體的內分泌機制。

吳文娟指出,國際間對雙酚A關注日增,雙酚A被日 本列入疑似內分泌擾亂作用名單;美國則規定雙酚A及 雙酚A混合物的製造商、輸入商及加工商,需提送相關 資料;歐盟也規定釋放出管制標準為30ppb;而加拿大 是第一個明定禁止嬰兒奶瓶含有雙酚A的國家。

吳文娟表示,環保署在2007年將雙酚A列為觀察名 單,目前擬將雙酚A納入第四類毒性化學物管制,到時 使用雙酚A的業者必須向政府申報。

吳文娟說,嬰幼兒的代謝系統不如成人發達,神經 和生殖系統還在發育,若奶瓶含有雙酚A成份,將可能 影響嬰幼兒的生殖發育,但截止目前台灣並沒有任何的 相關案例發生。

吳文娟呼籲,現階段還不能約束廠商,要求嬰幼兒 奶瓶或運動水壺等塑膠容器避免使用雙酚A,所以民眾 在選購容器時,應盡量選用有品牌的商品,而且避免容 器裝盛高溫液體,同時也避免使用有裂縫的容器,減少 雙酚A釋出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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