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4月起清查辦理營業登記及營業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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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日電)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為加強營業稅稅籍管理,掌握稅源,自4月1日起將全面清查轄區內公司行號辦理營業登記情形及實際營業狀況。 國稅局說明,為加強營業稅稅籍管理,掌握稅源,防止逃漏與增加稅收,將辦理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對營業人申請登記負責人、營業項目、營業地址等事項有無不符,有無未辦登記擅自營業,並針對小規模營業人的實際營業狀況,查核查定銷售額是否偏低等,如有不合規定,除催辦登記外,如有漏稅,將依法裁處罰鍰。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在開始營業前,應先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營業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申請變更登記。  例如,某基金會出租房舍並收取租金,已構成營業行為,應依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或某甲獨資經營餐飲店,因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經營,歇業、停業行為也應依營業稅法相關規定,辦理註銷或停業登記。9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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