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記協提說帖催生通傳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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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針對台灣媒體被中資、假外資介入,以及媒體工作者欠缺「新聞自主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邀集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共同發起「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說帖,透過法律性「他律」督促媒體「自律」。

中資介入媒體的消息頻傳,根據官方掌握資料,台灣已有十七家媒體疑似接受中資或遭中資介入,導致新聞判斷扭曲,刻意迴避中共打壓人權報導等現象。

媒觀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指出,日前中廣和TVBS股權爭議事件,凸顯其股權結構混亂,他認為,根本作法應修「公司法」。媒體經營是一項特許事業,需要有更多資訊揭露,因此希望透過立法,要求媒體資方定期公開財務報表。至於設「外部監察人」制度,才能維持獨立性,並且也能把公民的意見納入其中。

管中祥以TVBS播出黑道嗆聲錄影帶為例,表示公民團體不是在要求特權,而是「不要讓記者負不該負的責任」,期待新聞工作者能夠真正自主。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表示,今天記者會後,建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將「新聞自主權與勞動權」、「財務透明」以及「外部監察人」等三項制度納入立法,期望這些建議在未來舉辦的公聽會能納入討論作為未來立法依據。

新唐人亞太電視 和田明子 陳曦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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