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批評默多克向中共獻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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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真相是新聞的生命,如果沒有了報導真相的權力,媒体的自尊還存在嗎?紐約時報連續兩天大篇幅報道默多克奉承中共,不惜犧牲民眾知道真相的權力,引起了媒体的關注。下面請本台記者介紹有關情況。

國際媒体大亨默多克 (或稱梅鐸) 准備以五十億美金收購華爾街日報,遭到華爾街日報北京分社記者的強力杯葛,他們表示,默多克對中共稱臣的結果,是有媒体,卻沒有了真相報導的權力。

根据紐約時報報道,華爾街日報駐北京記者方鳳美以中國經濟起飛的幕后真象系列文章而獲得今年普立茲國際新聞報導獎,她与其他六名記者今年5月一同寫信給母公司道瓊斯,拒絕默多克旗下新聞集團的收購案。而華爾街日報的另外一名記者則因為報導法輪功遭受中共的迫害在2001年也獲得普立茲獎。

紐約時報連續兩天的大篇幅報導,批評默多克奉承中共領導人,不惜犧牲新聞行業的准則。默多克的「新聞集團」則發布聲明反駁,指「紐約時報」史無前例的系列報導是為了自身的商業利益。

默多克旗下的紐約郵報在五月底的報導中,也披露自己的老板默多克怕在中國的傳播業特權被取消,因此特別制止旗下記者任何「不利于中國官員」的報導。

默多克在一九八五年初次拜訪中國后,不斷致力開拓中國市場。

1985 默多克首次訪華。

1993 出資5.25美元購買衛星電視台STAR TV 64%的股份,九五年買下剩余股份,之后立即停止STAR TV播出BBC節目,因為BBC曾經播出中國人權真象的紀錄片。

1994 新聞集團(News Corp.)与天津廣電局設立天津金大陸公司。

1998 默多克旗下出版公司哈潑 柯林斯高層強制片面取消香港總督彭定康回憶錄的出版合約。

1998 默多克挹注四百多万美元,幫助《人民日報》創建网路版。

1999 新聞集團的北京代表處成立。

2001 旗下STAR TV進入廣東。

2003 新聞集團与中央電視台達成技術合作協議。

不過,默多克畢竟是生長于西方的人士,在他剛進入中國市場時曾表示,現代通訊技術將挑戰极權政府。為了這句話,中共不久便有相關法律出爐,并以此讓默多克的事業遭遇重大困難。此后,默多克便開始向中共妥協。盡管如此,默多克在中國投資仍受困于規章和管理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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