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6月06日訊】江西安福縣日前發生一起警察駕車衝撞路人,導致一人死亡、一人終身截癱的慘劇。但該案一審判決中,肇事警察僅獲刑1年2個月。傷者家屬對判決結果不滿,近日正式提交抗訴申請。
綜合陸媒6月5日報導,該事故發生於2023年12月28日,當天在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楓林橋北路口附近,受害者胡薇正在人行道旁等待網約車,這時安福縣公安局平都派出所時任政治教導員張勝,駕駛小車從對向車道高速衝來將胡薇撞飛。
撞擊發生後的短短兩秒內,張勝的小車又撞上剛送完孩子上學,騎電動車返程的路人朱雯。劇烈的撞擊導致朱雯當場身亡,其母親得知噩耗後,情緒崩潰,被緊急送往醫院輸液治療。
被撞飛的胡薇則當場昏迷,歷經14小時搶救後才甦醒,隨後被輾轉送往多家醫院救治,診斷為失血性休克、胸髓損傷並截癱,伴隨胸椎、頸椎、肋骨、骨盆等多處骨折。目前仍需終身護理,臥床不起。
2026年5月27日,安福縣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勝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刑期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止。
法院審理認定:張勝不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具備自首情節、積極賠償死者家屬並取得諒解、當庭認罪,因此從輕處理。但因傷者胡薇的損失未得到全額賠付,雙方未達成和解,案件社會關係未完全修復,法院未對其適用緩刑或免予刑事處罰。
據報,案發後張勝已被停職停薪,判決生效後將按程序開除公職。
對法院的判決,受害人家屬不服。2026年6月1日,胡薇丈夫趙力正式向安福縣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並針對案件審理過程提出三點爭議。
趙力認為,首先,張勝為當地公安系統公職人員,辦案機關與其存在利害關係,案件應當異地管轄。其次,該案公訴一審開庭及宣判時,法院均未通知重傷被害人胡薇家屬到場。最後,傷情鑑定未納入胡薇脊髓截癱的核心傷情,僅認定為重傷二級,與實際傷情嚴重程度不符。
胡薇也表示,車禍不僅摧毀了她的身體健康,也徹底毀掉了家庭的生育計劃:「我準備了近三年,打了無數針⋯⋯好不容易有了胚胎,一切努力都在那場車禍中毀於一旦。」
而肇事者張勝的警察身分、判決結果及受害者遭遇也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大陸網友也紛紛質疑判決量刑過輕。
「造成一人死亡一人截癱才判一年多,如果是普通人有可能嗎?」
「這正說明了賠償傷者不如打點法官!」
「現在社會就這樣,大家都心知肚明,把法官和檢察官買通了,直接放人都有可能的。」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夏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