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撞人致1死1瘫仅判1年多 受害者悲痛发声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6月06日讯】江西安福县日前发生一起警察驾车冲撞路人,导致一人死亡、一人终身截瘫的惨剧。但该案一审判决中,肇事警察仅获刑1年2个月。伤者家属对判决结果不满,近日正式提交抗诉申请。

综合陆媒6月5日报导,该事故发生于2023年12月28日,当天在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枫林桥北路口附近,受害者胡薇正在人行道旁等待网约车,这时安福县公安局平都派出所时任政治教导员张胜,驾驶小车从对向车道高速冲来将胡薇撞飞。

撞击发生后的短短两秒内,张胜的小车又撞上刚送完孩子上学,骑电动车返程的路人朱雯。剧烈的撞击导致朱雯当场身亡,其母亲得知噩耗后,情绪崩溃,被紧急送往医院输液治疗。

被撞飞的胡薇则当场昏迷,历经14小时抢救后才苏醒,随后被辗转送往多家医院救治,诊断为失血性休克、胸髓损伤并截瘫,伴随胸椎、颈椎、肋骨、骨盆等多处骨折。目前仍需终身护理,卧床不起。

2026年5月27日,安福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胜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刑期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止。

法院审理认定:张胜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具备自首情节、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并取得谅解、当庭认罪,因此从轻处理。但因伤者胡薇的损失未得到全额赔付,双方未达成和解,案件社会关系未完全修复,法院未对其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据报,案发后张胜已被停职停薪,判决生效后将按程序开除公职。

对法院的判决,受害人家属不服。2026年6月1日,胡薇丈夫赵力正式向安福县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并针对案件审理过程提出三点争议。

赵力认为,首先,张胜为当地公安系统公职人员,办案机关与其存在利害关系,案件应当异地管辖。其次,该案公诉一审开庭及宣判时,法院均未通知重伤被害人胡薇家属到场。最后,伤情鉴定未纳入胡薇脊髓截瘫的核心伤情,仅认定为重伤二级,与实际伤情严重程度不符。

胡薇也表示,车祸不仅摧毁了她的身体健康,也彻底毁掉了家庭的生育计划:“我准备了近三年,打了无数针⋯⋯好不容易有了胚胎,一切努力都在那场车祸中毁于一旦。”

而肇事者张胜的警察身份、判决结果及受害者遭遇也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大陆网友也纷纷质疑判决量刑过轻。

“造成一人死亡一人截瘫才判一年多,如果是普通人有可能吗?”

“这正说明了赔偿伤者不如打点法官!”

“现在社会就这样,大家都心知肚明,把法官和检察官买通了,直接放人都有可能的。”

(记者李芸综合报导/责任编辑:夏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