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8月05日訊】一次普通的交通事故,竟意外撕開了一起驚天軍火案!
本週一(8月3日),泰國芭堤雅法院作出判決:31歲的中國籍男子孫明臣,因非法持有大量重型軍火,被判處有期徒刑46年!法院同時下令沒收其全部裝備。
這起案件的起因極其戲劇化。今年5月8號晚上,孫明臣開著轎車在泰國春武里府翻了車。警方趕到事故現場處置時,在他的車子裡當場搜出了一把格洛克手槍和配套彈藥。這立刻引起了警方的警覺。
隨後,警方順藤摸瓜,突擊搜查了孫明臣的住宅,結果眼前的景象讓辦案人員大吃一驚——這哪裡是住宅,簡直就是一個大型地下軍火庫!
警方在現場查獲了M16和M4突擊步槍、大量C4高爆炸藥、殺傷性手榴彈、炸彈組裝零件,甚至還有防彈衣、防毒面具、無線電干擾器和遠程收發設備!
一個普通人怎麼會擁有如此恐怖的火力?
調查發現,孫明臣的身分神秘。他同時持有中國和柬埔寨護照,頻繁往返於泰柬兩國之間。被捕後,他的辯解更是讓人哭笑不得——他竟然聲稱自己患有抑鬱症,屯集這一整套部隊級別的重裝備,只是為了「自殘」,絕無傷害他人的意圖。
不過警方顯然不信這個說法。泰國警方表示,案件正在深入追查,初步調查顯示,甚至有部分泰國軍警人員涉嫌向他私售槍支!
泰國的法官表示,儘管孫明臣認罪,但是鑒於他的行為對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他仍然因為違反了《槍支法》、《武器控制法》及《無線電通訊法》被判重刑。不過,由於泰國法律的規定,這類刑期的實際服刑上限為20年。
目前,泰國警方仍在追查這批軍用武器的真正來源,以及孫明臣的背景。這起因意外車禍扯出的驚天軍火案,也再次敲響了當地對跨境有組織犯罪的警鐘。
《新聞直擊》製作組
(責任編輯: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