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言真語】葉巧琦:立國安法破壞香港健全法制

Facebook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6月14日訊】時值香港「反送中」抗爭活動屆滿一週年,中共急推「港版國安法」,不僅使香港民眾日益憂慮香港前途,更致英國、美國等國家制裁中共。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資深大律師葉巧琦,在接受大紀元《珍言真語》主持人梁珍採訪時表示,立法必須公開透明,以維護750萬港人的權利,且不得違背香港自行立法原則;港人要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她鼓勵香港人,不要灰心氣餒,保持香港人堅持的精神,保持溝通的渠道,明確港人的訴求。

去年2月13日香港政府宣布修訂《逃犯條例》,從這一天起,香港民眾開始了一次次波瀾壯闊的請願、遊行、抗爭,儘管面對港府無理性的殘暴打壓,香港人堅持法治精神的信念益發堅定,震撼世界。葉巧琦認為,相比之下,2003年50萬人港人走出來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時的所有抵制活動,可以說只是一個序曲。如今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她說,「由全國人大繞過香港立法會提出國家安全法的時候,一國兩制,特別是在法治制度方面,香港就真的面臨很大的衝擊和衝突。」

她指出,早在2019年3月4日香港大律師公會就公開聲明反對修法,認為修法必須在《基本法》的基礎之上。所謂的《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它以法律的形式,訂明「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等重要理念。

針對一國兩制,葉巧琦進一步表示,香港一直是法治社會,法治精神對香港來說是很重要的,而在中國大陸是法律要配合政治。如果這個國安法不尊重《基本法》的憲法精神,抹煞港人自治的法治精神,這樣對香港人來說,衝擊太大。

此次國安法立法引起了巨大爭議,葉巧琦指出其法理基礎並不穩固。她強調,民主社會的法治立法是遵循一個公開、透明的程序。香港自行立法會經過諮詢的程序,尤其是事關750萬香港人的公民權利,香港人需要知道這個條例是什麼內容,知道自已的行為會不會構成犯罪。她說,「法治精神中最基礎、最根本的東西是:我們信任的是一個健全的法治制度,而不需要去相信哪個人突然跳出來跟我說不需要擔心,(法例)只是針對一小撮人而已。憑一個人的保障或者某一群人的保障的話,這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我們也很難了解這『一小撮人』到底指的是哪些人。」

從小在法治制度下長大,過往30年的法律實務經驗更令葉巧琦堅信法治精神的寶貴。香港人以往一直堅持的精神也鼓舞葉巧琦堅守香港的法治。「覺得香港人值得為自己的堅持驕傲,並鼓勵所有香港民眾,不要灰心,要繼續往前走,堅持。」

以下是訪談內容整理。

港版國安法違背香港自行立法原則

記者:6月9日,是香港反送中抗爭一週年。你覺得這段期間,對香港法治有什麼衝擊?

葉巧琦:其實我想,回歸以來我的印象中,初期似乎很順利,但是開始有些重要的案件,開始引起一些社會廣泛的討論,譬如好像在2003年的時候,已經在討論為國家安全立法,那時開始了之後,在(一國)兩制方面,已經有些磨合的問題,直到現在的情況,越來越嚴重。5月底6月初開始談論這個國家安全條例立法的時候,真的是(一國)兩制,特別是在法治制度方面,似乎面臨很大的衝擊和衝突。

記者:這個港版國安法,(政府)說要7月1日之前就要加快立法,但是條例的內容都不清楚,其實坊間都很多疑惑。站在法律層面上,你覺得立這條法例是怎麼樣的?

葉巧琦:大律師公會其實已經給出了一個很清晰的,很清楚的聲明。我們想說的就是立法的基礎。因為我們所說的是很重要的一條法例,必須用很清晰的基礎,而我們的聲明裡面也提及了我們質疑是不是應該用《基本法》第18條來進行這個立法。我們的立場其實是,有23條是清楚寫明,現在即將要立法的一些事情、一些事項,譬如是顛覆國家、顛覆政權,這樣的範疇,恰好就是在23條裡面自行立法的範圍裡面。有23條一個這麼清晰的指明,在2003年的時候,即是嘗試按照23條一模一樣的一些範圍進行這個立法的,為什麼現在會用第18條呢?如果用第18條,一個這麼普遍性的條文去做,究竟是不是繞過了第23條,自行立法的這一個原則呢?其實我們已經提出了一個很大的質詢和疑問。因為自行立法是由香港本地的立法程序去做,會有廣泛的諮詢,會有一個很嚴謹的立法程序去需要遵守。

記者:現在前終審法院法官李國能說,因為第23條是臨時的,所以國家要用這條法例去立法,都是可以理解的,你是怎樣認為呢?是不是因為搞不定23條,所以就搞這個港版國安法?

葉巧琦:李國能前首席大法官,他的文章,其它所有的部分,我們都是完全贊成的,即是這個條例裡面,有什麼基本的要求,我們是完全贊成的。但是至於他所說的,就是說23條不能成功立法,亦是可以理解的。我們只能重申我們的立場,我們依然要堅持那個法理基礎是並不穩固的,18條其實就是繞過了這個23條去實行的。

港人相信健全法治制度 要法治不要人治

記者:整個立法到現在為止還沒有條文,細節也沒有。但是坊間(大家)也有很多人去解釋,說只是保留法官,但是陪審團不可以參加,加了很多內容進去。整個法例就這樣推出去,除了沒有法理基礎外,還有什麼不符合香港的法治精神?

葉巧琦:其實這個也是令坊間或大部分人,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疑問,這麼大的憂慮的一個原因。我們是在香港這個法治制度下長大的,立法是一個公開、透明度很高的一個程序,自行立法會有一個諮詢的情況。

曾幾何時,一個這麼重要的法例,涉及到750萬香港人每一個人自身的權利,包括他們的公民權利的一個問題,為什麼會完全沒有透明度呢?或者是突然有一個人跳出來說告訴我們不需要擔心,不需要憂慮,(法例)並不是針對你們啊。另外又有人說,(法例)只是針對一小撮人而已。

我們從來就沒有一個立法的程序是沒有透明度的。如果是有廣泛的諮詢,知道這個條例是要加一些什麼元素,有一些什麼的(行為)會構成某一個罪行,那麼(大家)就不會有這些疑慮。更何況,我們是不需要任何人來給予我們一些口頭上的承諾什麼事情需要擔心,哪一類人需要擔心,因為我們信任的是一個健全的法治制度,這是非常重要的,這是法治精神中最基礎、最基本的東西。我們只是信任一個健全的法治制度。我們不相信哪個人對我們有什麼保障,憑一個人的保障或者某一群人的保障的話,這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記者:我們看到這一次的立法引起了很大的爭議,甚至受到了國際上的制裁。在香港有很多團體需要表態,不知道他們是出於真心還是被迫的?不知道大律師公會在這方面有沒有受到壓力要求你們去支持這個港版國安法?

葉巧琦:這倒沒有,以我所知道的我們(暫時)沒有受到這種壓力。

記者:你是否會擔心,如果這個港版國安法通過以後,你們想在香港發表一些維護法制的言論會受到影響呢?

葉巧琦:我們是會有這方面的擔心的,但是還要看看那個條文怎麼寫,其實這是一個很好的循環性的問題。如果沒有諮詢,大家都不知道這個條例是什麼樣,大家必定會有擔心的。如果要令大家都沒有這方面的疑慮,我覺得如果真的是要立法,都一定需要有一個詳細的諮詢程序。

大陸法律配合政治 香港《基本法》遵守法治

記者:現在香港已經回歸23年了,你也經過了不少法律的事件,你覺得這一次的港版國安法對法制的衝擊,以你23年來(所經歷的)來說,這個衝擊的程度去到什麼地步了?

葉巧琦:非常大的,這是一個非常大的衝擊。原因就是,在《基本法》裡面是有它的設計的,哪些是屬於自治範圍,我在不同場合都講過同一句說話,其實就是,一國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最特別的是兩制,兩制的原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那個法治,那個制度,是不同的,大家都知道是完全不同的。因為香港是用普通法,國內是用成文法。還有,國內有國內的歷史原因,有歷史背景,我不作這個歷史評論,香港是一個Rule of law,即是法治精神很重要。但是在國內法律是要配合政治,這個大家都知道的。

其實兩制的重要的原因就是,香港是在《基本法》保證,是會用自己Rule of law這樣的制度的。所以,哪些是規範了必須是自己自行立法的一些情況,我覺得是應該要遵守的。國家都要遵守這一個法律,國家都要有法治的精神,要尊重《基本法》,它對國內其實都是有規範性,都是需要去遵守的。所以,我覺得要尊重這個憲法的精神與原則,其實是相當重要。如果現在把一個明文規定,是自己自治範圍以內,自行立法的規範以內,而將它幾乎抹殺的話,可想而知,對那個《基本法》的尊重、《基本法》那個原則性,以及法治精神,是會有大的衝擊。

記者:你之前訪問說擔心這個(國安)法通過之後,像你先生、一些人權律師,或者你兒子,都是做這些法律的工作,都會受到影響。這個是個人感受,還是你們業界大多數人都有這樣的想法?他們怎樣去面對這一切,是不是已經有些人準備離開,還是準備在這裡繼續抗爭呢?

葉巧琦:這個比較個人的層面,我講的只是我個人的一些感受,我只可以講我周邊的人,其實已經準備離開的,是占大多數。可想而知,因為,其實大家從小到大,法治精神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一個健全的法治制度,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英文說We grow up with,即是我們是跟它一起長大的。但是,如果現在是會這麼明顯地,國安條例繞過一個已經是在憲法裡面保障的一個條例的話,我理解,為什麼這麼多人會覺得,這個地方還是不是我們熟悉的地方。

記者:那個法治精神從小深植,你加入這個行業的初心是什麽呢?

葉巧琦:說真的,其實我最初加入這個行業,是當時一些比較小孩子的想法,因為我是受一本書影響,是莎士比亞《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的那本書影響,這個是真的,是事實。但是,我自己加入到這個行業,我的訓練,以及我的成長,過往那三十年的practice(實踐),令我堅信法治精神的寶貴。

港人值得驕傲 為自己堅持及發聲

記者:那現在這一刻會不會覺得香港法治自由、新聞自由,都受到很大的衝擊?你覺得這場仗香港會不會再次像反送中條例,或者反23條一樣戰勝這場仗?

葉巧琦:我想這樣呢,做任何事都不一定是一帆風順的,有起有落、有沮喪、有擔心、有失望,我都說我身邊的人,特別是一些真是比較junior(初級),即是經驗沒有那麼多的一些大律師、律師或者其他的朋友,都很灰心的,我可以這樣說。這是事實,都很灰。但是我都有跟他們說不同的行業,我們法律這一行,或是金融,你可能是新聞,特別是這一段時期有很多記者朋友,你們個個都很賣力,做事很專業,我真是大開眼界,特別是年輕的一輩這樣的。我們盡力去做,不要放棄,因為這個始終都是我們自己的地方,我們可以做的事其實不多,但我可以發聲,我可以說,我可以講這個法理,講這個基礎,講這個法治的基礎;你可能在你新聞媒體那個範疇去做,可能每人做的只是很少,我說的事有100樣,可能有99樣都沒有人聽的,但是有1樣聽了,我都算做了一些事;同樣你們那個範疇都是,就算是怎樣灰心,我覺得都是要盡力去做。

記者:6月9日是一個紀念日,回望那個日子,你覺得最難忘的是什麼事?

葉巧琦:去年6月9日就是100萬人(上街請願),12日金鐘開槍,16日是200萬人。我依然覺得香港人是很值得驕傲的,最重要的其實就是他們很為自己需要的事而發聲,這個就是我覺得是不要沮喪,那條條例一天不立,我們一天還要告訴人大常委聽,其實條例裡面應該是要怎樣的。因為我覺得你怎樣都要溝通那個渠道,你要告訴他應該是有一些什麼的元素,例如就好像李國能大法官這樣說,我們也會告訴他,重要的就是好像香港人以往一直堅持的精神,我覺得堅持很重要。

(轉自香港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敏)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