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恆:心臟驟停——信任危機中最悲愴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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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事之秋,偏偏頻發可恨的電信詐騙事件。8月19日,剛剛被南京郵電大學錄取的山東臨沂女孩徐玉玉被騙去好不容易湊齊的9900元學費;8月23日,還是臨沂,18歲大二學生宋振寧被騙走下學期學費2000元,學費卡的最後剩餘額只有184元了。(徐玉玉在報案歸途中,宋振寧在當晚給母親網購兩雙鞋之後)這兩名學生都因傷心過度,心臟驟停,猝然離世。白髮人送黑髮人,不勝唏噓。

出了人命,終於喚起了空前的社會關注。多數人對騙子表示同仇敵愾,極大憤慨,大眾矚目點集中在教育機構信息安全投入的不足或者公民個人信息泄露途徑上。但網上也有一些冷血的聲音出現。比如責怪大學生「這智商,怎麼能讓這麼拙劣的騙術得逞」,或者質疑當事人是否性格脆弱,經不起打擊等等。

據光明網報導,中國從事網路詐騙產業的人數至少有160萬人,「年產值」超過1100億元。在三令五申,手機實名登記的今天,用於行騙的170/171號段可以不實名,這兩段號碼這些年無人監管,成為騙子們的跑馬場,樂陶陶逍遙法律之外。

在這樣騙子橫行、防不勝防的現實中,怎麼能求全責備兩個還未踏上社會的學生應該有謹防被騙之心理素質。何況這些應試學生從小到大,接受的都是絕對化的教育,死記硬背,被動應對,片麵價值理念的灌輸,又使他們對社會的理解充滿了偉光正式的理想主義色彩。處在光明未來的入口,卻被陰險的騙子騙了學費,最值得寄託信任的警察的應對是:「找不回來」,「警力不足,找騙款的費用會遠遠超過你這些錢」……

被騙了,徐玉玉的母親安慰她說:「就當花錢買個教訓吧」。宋振寧的父親也是說:「這些錢爸爸兩天就給你再賺回來,就算買個教訓吧」。父母安慰痛心不已的孩子固然可以理解,但安慰的話語中是否夾雜著人生經驗中的無奈?如果有一個龐大的健全的法製做後盾,父母一定會說:別著急,過兩天一破案,錢就追回來了。正因為沒有這個後盾,什麼都沒有,現實亂糟糟的,可憐天下父母心,只能勸孩子自當買個教訓,痛之又痛,滋味誰知?

被騙了,徐玉玉同學QQ群里最多的是奔走相告,互相勸誡,小心被騙。其實,在已經被騙者心急如焚的心境下,最需要的是探討法律追究途徑,怎樣破案,怎樣追回被騙的錢。如果這些話題不佔多數或者乾脆沒有多少,只能說明,法制體制並沒有給受害者和周圍的人提供信賴。或者在不知不覺中,大家都對騙子騙去的錢都不抱希望,這其實是對現行法制不抱希望。

最近影星王寶強婚變引起轟動,源自他本人發布的離婚聲明。這一史無前例的億萬人圍觀離婚案中,也蘊藏著信任危機。如果,王寶強信任法律的公正健全,在財產和孩子的親權上,能夠秉事實判決的公正無私,他何苦把難堪的家事公布天下。深夜發布離婚聲明,應該不能否認有在輿論上搶先一步佔上風的因素。如果,全民大眾堅信法律的公正,也不會排山倒海般謾罵馬蓉,因為有法律保障,不可能讓她把財產卷的一分不剩,財產分割,公平無誤。正因為沒有這種對法律裁決的信賴,民眾才自發傾瀉著憤怒。甚至已經有人用心良苦地在勸諫「寶馬離婚案」未來的法官說:當年的彭宇案讓中國社會道德後退了50年,成為社會道德滑坡的標誌性事件,云云。言外之意,這次千萬判得公正一些以服民心。

種種說來,真夠諷刺。人們不相信法律,人們大多數互相之間也不信任,怕被騙,社會充滿信任危機。而被騙的徐玉玉和宋振寧,卻因為單純信任了一個電信電話。因為這點信任,他們最後的結局是心臟驟停。可是,這能怪他們那顆信任別人的心嗎?「信任本身有錯嗎?為什麼信任帶來的是絕望?」--冥冥中,彷彿兩個年輕人地下之靈發出如此悲愴之聲。

關於信任,有一個著名的說法,是德國思想家盧曼提出來的。他認為「信任是一種簡化機制」,也就是說,世界的複雜性通過信任能夠以較少成本得以控制,人類得以安穩地生存。設想,人一睜眼就要什麼都防禦戒備,吃穿住行將變的複雜無序,自我捆綁得不能動了。

剛生下來的孩子就應該懂得提防毒奶粉嗎?為孩子預防疾病就應該懂得避開假疫苗嗎?剛入學的孩子就應該懂得提防班主任性侵嗎?去醫院剖腹產就應該懂得不小心會丟一個腎嗎?走在大街上就應該懂得地面隨時會塌陷嗎?得了大病就應該有被單位開除的心理準備嗎?扶起摔倒的老人之前就應該懂得防範被訛嗎?如果說,不具備以上戒備心理就不能平安生存,出了事怨自己的「智商」,那這樣的社會也未免太可怕了。

一個正常的人類社會,基本不用去過慮這些事情,良好的運作機制提供了方方面面的秩序保障,有如太陽朝起夕落的自然規律不會突然失控,只要不違背規律,完全可以安心生活,安心就好的概率遠遠超出被騙的概率。相反要求人人處處設防,戒備心無處不在的社會才是有問題的。在一個設局太多的社會裡,精明至極的人不是沒有,可他能保證永遠幸運嗎?誠信不在的環境里,彷彿總有一款量身定製般設計好的坑在前方潛在著、等待著。就像抬頭就見密密麻麻的監控攝像,可還是不能杜絕犯罪行為一樣。

信任構成社會運行的基礎。正是對天地萬物一點一滴的信任使心臟鼓動。人沒有了信任,雖然可能永遠不受騙了,但再也沒有了希望和生的意欲。當一個人不幸被欺騙,被譴責被追究的,首當其衝是加害者。求全責備受害人,就等於認同人人應該把自己關進防禦的封閉的牢籠里。人人自危,豈不活而無趣?行騙事件發生後,全社會應各個領域協同一致,盡最大功效追回被騙損失,匡扶正義,在這個全體努力的過程中才能扶起失去的誠信。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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