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之死觸動一級警司 憶抓嫖經歷曝體制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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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05月27日訊】(新唐人記者宋文華報導)人大碩士雷洋死亡事件,讓警察「抓嫖」再度成了一個熱詞。大陸前一級警司吳幼明此前寫的抓嫖故事,近日被廣泛轉載。吳幼明因不停的揭露當地公安系統的內幕,2007年3月被警方職退,近日接受媒體採訪時,他披露了更多不為人知的體制黑幕。

吳幼明從警13年,許多時間都在一線抓嫖,在這方面的經歷很豐富,故事很多。他回憶說:

1994年8月,自己被分配到當地巡警一大隊步行街崗亭上班。上班沒兩個月,李教導員和劉副隊長就宣布:根據市局領導要求,大隊給每個民警規定了每月1,500元的罰款任務,而且罰款任務與每月150元的巡邏補助掛鉤。有的警察為了完成任務,便在抓嫖上狠下功夫。

1994年那會黃石市的賣淫嫖娼還沒那麼普及,被抓獲的嫖娼者起碼也是個小款,抓一個最少可以罰3,000元,碰到有錢的或有身份的嫖客甚至可以罰10,000元。當時的《治安處罰條例》里規定,賣淫嫖娼最高罰款5,000元,可以並處治安拘留15天。

民警有時讓男方交10,000元罰款,讓女方給男方寫張欠條:向男方借款5,000元。這實際上等於讓嫖客出了10,000元罰款,如果嫖客不同意,就以治安拘留相威脅。這樣民警只要抓獲一對賣淫嫖娼的,就能一次性完成全月罰款任務,效率很高。如果超額罰款還可以得到大隊的經濟獎勵,提成罰款額的百分之十,有的民警一個月能拿到上千元的提成,比當時的月工資還高。

當時黃石市公安局的所有單位都有小金庫,抓賭抓嫖的罰款大多未經治安裁決,也不給違法人員正式的罰款收據。這些罰款並未進國家財政,都進了小金庫,供單位領導安排使用。

在吳幼明的印象中,公安機關里瀰漫著一種群體性暴力氛圍,幾乎所有男警察都打過人,抓嫖時打人當然也很常見。大家還常常交流打人時的思想和感受,帶著一些興奮和得意,彷彿打人是一件很勇敢很值得誇耀的事情。

有一次,吳幼明審訊一個從床上抓來的嫖客,這個嫖客拒不承認嫖娼事實,還反問他:「你說我嫖娼就嫖娼?我還說你嫖娼呢!」他當時一腳就蹬在這個嫖客的胸口,把他蹬出五米,跌倒在地。

從吳幼明講述的抓嫖經歷可知,抓嫖是公安部門和警察創收的一種常用手段,為什麼警察抓嫖的積極性很高,原因就在於此。至於抓嫖獲得的罰款則並未上交國家,都進了公安部門的小金庫。更惡劣的是,在抓嫖過程中警察使用暴力,侵犯人權簡直就是家常便飯。

吳幼明將當地公安部門的一些醜聞不斷發表出來,結果2007年3月,吳幼明接到辭退通知。

被辭退後,他寫作並自費印刷了25萬字的《從警十三年》,回憶了自己做城管、巡警、民警、交警的職業生涯,裡面記錄了他「抓嫖」、「刑訊逼供」的經歷,以及他個人的反思,每一篇都直指公安的弊病。

大陸一些出版社覺得內容特別好,但都怕風險不敢出版。但是這本書在民間很受歡迎。特別是雷洋死亡事件後,不斷有人加他微信要求買書,他的書很快賣完,需要再版。

吳幼明最近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我試圖在體制內實現我個人的言論自由。」他說:「一個人不可能改變體制,但是所有人都在說自己無能為力時,是不是放棄了自己的責任,我為什麼不能現身說法?我得去試那個底線在哪裡,彈性在哪裡。」

責任編輯:文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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