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松蘿:「叫獸案」—不走運的孔慶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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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那個孔慶東,進入社會伊始就和罵人結下了不解之緣。一般來說,對罵發生以後我們很難確認是誰先罵人的,孔慶東算是一個例外。

孔慶東喜歡罵人。動不動就罵別人是漢奸走狗,然後別人就還擊了。罵孔慶東,不外是文革欲孽外加人身攻擊。

孔慶東為什麼罵人?因為他以愛國者自居,霸佔了愛國這一名目。他的邏輯,正像魯迅所說的:「賣國賊是說誑的,所以你是賣國賊。我罵賣國賊,所以我是愛國者。愛國者的話是最有價值的,所以我的話是不錯的,我的話既然不錯,你就是賣國賊無疑了!」

有些人為什麼罵孔慶東?因為他們以改革者自居,他們的邏輯是:「我罵文革餘孽,所以我是改革者。改革者的話是最有價值的,所以我的話是不錯的,我的話既然不錯,你就是文革餘孽無疑了!」

罵人,其實是違法的。儘管網上諸流氓大放厥詞,聲稱法律管不了他們,你若是告他們一告,也是告得下來的。

有一次,孔大愛國者在論戰的時候主義附體,無端謾罵他人。2012年5月6日,孔慶東在博文《立春過後是立夏》中寫了一首七律。中國勞動關係學院的學生關凱元提出意見,認為詩「格律不對……好歹孤仄孤平不該犯」。孔慶東回復「你不要裝作懂格律好不好?你說的驢唇不對馬嘴,你連原詩都沒看,你就是狗漢奸……」

關凱元也不是好惹的,把孔慶東告上法庭。海淀法院一審判決孔慶東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200元、給付公證費1000元。

讓孔慶東聊以自慰的是,法院判賠200元而不是原告要求的250元,避免了「二百五」的下場。

按說,別人也罵孔慶東,孔慶東也可以告啊。輪到孔慶東去告,他卻敗訴了。不走運的孔慶東。

話說南京廣播電視台主持人吳曉平在《聽我韶韶》欄目中說:「孔慶東今天之所以在全國有一些名氣,完全是靠罵人罵出來的。」「(孔慶東)是教授,還是野獸,到底是教授還是野獸?」

孔慶東把吳曉平告上了法庭。去年,2014年12月,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一審駁回了孔慶東的訴訟請求。

不僅如此,法院還特別指出:「孔慶東系北京大學教授,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近年來因罵人事件亦引發不少爭議,甚至形成了公眾關心的公共事件,應屬社會公眾人物之列。」這就說明,法院對孔慶東的罵人是有看法的。

有人戲稱,孔慶東是被法院審判為「叫獸」的全國第一人。

近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孔慶東的上訴。法院認為:從字義上及結合整個節目來看,「野獸」一詞,正是表達對孔慶東作為知名教授公開發表一些公眾認為欠缺理性認知並且話語粗俗與身份不符的質疑。「這是對教師道德素養以及高等教育現狀擔憂的強烈表露,而非對某個個人的人格尊嚴的惡意侵犯。」

二審法院實際上對孔慶東進行了譴責。其措辭,比一審判決還要嚴厲。在民事審判中,這是罕見的。

我認為:孔慶東的不走運,正是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向好的表現。

長期以來,孔慶東以罵人為樂事而且肆無忌憚。沒有天理的是,他還越罵越紅,直接推動了社會流氓化和網路流氓化的進程。如今,法院出來管一管了,這是天大的好事。

孔慶東應該小心了。繼續行為不端,繼續給大學丟臉,給知識分子丟臉,那個助你作惡的「北大教授」的招牌恐怕就懸了。

2015.5.5.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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