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月投保薪資 採12年計算

Facebook

【新唐人2013年04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5日電)行政院今天公布勞保年金改革方案,平均月投保薪資以加保期間最高144個月平均計算;保險費率每年調整0.5%,至12%後有評估機制。

年資給付率部分,平均月投保薪資新台幣3萬元以下者,以1.55%計;3萬元以上者,就超過部分微調給付率按1.3%計算。勞委會估算,年金給付金額每月最多減少約1000元,平均減少約500元。

行政院推動年金改革,院會上午通過勞工保險條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等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有關平均月投保薪資部分,從現行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調整為每年增加12個月至加保期間最高144個月平均計算。

保險費率方面,依現行費率調整機制於民國104年達9%,其後每年調整0.5%,於110年達到上限12%時,設有評估機制;如精算未來20年保險基金餘額,確不足以支應保險給付時,每年繼續調高0.5%,但不超過18.5%上限。

政府負最終給付責任條文確定入法,政府擬定分年撥補計畫,第一年至少撥補200億元;修正條文明訂於施行後6個月內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撥補計畫,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基金運用績效方面,由現行101年精算報告假設為3%,提高至4%以上。

改革後是否拉進與軍公教退撫之間的差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潘世偉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就相對值而言,這次改革有拉進兩者差距。

不過,他說,在退休金部分,因結構上問題,要拉平兩者有困難,未來會努力提高勞工所得替代率,並鼓勵勞工自提6%退休金。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