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連載】《民族英雄蔣介石》(二十一)

Facebook

【新唐人2012年9月3日訊】【導讀】真實的蔣介石雖然並非道德完人,也非聖人,然而卻不失為一個仁心有餘的正人君子,堂堂正正的英雄偉人。他的一生時而波瀾壯闊,時而波濤洶湧。本來他完全可以引領中國人民走出受列強欺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業。不幸的是,由於邪惡至極的共產黨惡魔的強力干擾,竟致壯志未酬身先死,以致大陸中國人民迄今仍真正生活在毫無法律保障,沒有自由,沒有人權的水深火熱,道德淪喪的罪孽深淵之中。

本書根據英美各大學歷史學教授中國問題專家的相關二十餘部專著綜合編譯 ,著重參考了日本中日關係專家Keiji Furaya的經典名著《蔣介石:他的生活與時代》,張戎女士之《毛澤東鮮為人知的故事》,辛灝年博士之《誰是新中國》和美國專家喬納森之《蔣介石大元帥和他丟失的國家》與《一個偉大的強國興衰史》,及大量相關專題論文。作者在大量研究中日雙方歷史檔案及精研蔣介石眾多演說,信件,日記的基礎上撰寫了此部宏篇巨著,內容詳實,論據充分,立論客觀公允,是西方包括漢語世界研究中國現代史和蔣介石的權威經典著作。書中披露的大量真實史實,對還原蔣介石和中華民國史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價值。

(接上期)

四十七 日本關東軍暗殺張作霖

一九三三年前關東軍參謀長Itagaki Seishiro,現帝國總參謀部高級軍官,策劃秘密在天津設立一個辦公室,物色中國失業軍閥政客,開展分裂中國運動。其首要對象是段其瑞和孫傳芳,段、孫均不屑成為日本人的工具,於是日本人轉向張敬堯(一九一七-一九二零年任湖南都軍)。張無時不想東山再起,故與日本人一拍即合,他吹自已與許多北方軍頭是鐵哥們,稱宋哲元將軍是他的把兄弟,Itagaki給了張三十萬銀元,四月八日報告關東軍,張敬堯計劃四月二十一日起事。出乎意料的是,關東軍撤回滿洲后,張很快被愛國者暗殺。

關東軍少壯派軍人認為張作霖遲早會不受日本控制。因此,必須除掉張,扶持一個可以操控的人取而代之。北伐軍攻佔離北京僅一百四十公里的保定后,張作霖改變了決戰到底的原意。一九二八年六月一日張作霖在全體軍官和外交官招待宴會上說,他決定將軍隊撤回長城以南,將東北軍總部撤至瀋陽。「我,張作霖,」他不無驕傲地宣稱「決不會出賣中國,我也決不怕死」!(注一)六月三日凌晨一點,張與其幕僚和兩個日本軍事顧問一道登上開往瀋陽的專列。MachimaTakema上校在天津下車,Giga Seiya中校隨車。六月四日凌晨車抵瀋陽,五點二十三分,當列車抵南滿和北平鐵路皇姑屯站時,突然一聲震耳欲聾的爆炸,專列被炸成數段,張嚴重受傷,日軍顧問Giga中校僅受輕傷,十點張作霖因傷重醫治無效死去。

人們從未懷疑關東軍主謀謀殺了張,但證據直到二戰結束后的東京審判才披露。關東軍司令Muraoka Chotaro中將是謀殺張作霖的真正罪犯。由於對Tanaka政府深感不滿,他決定將法律抓在自已手中。他最初令Takeshita Yoshiharu少校在北京暗殺張作霖,當這不現實時,由關東軍參謀部軍官Komoto Daisaku在滿洲執行暗殺計劃。自張作霖登上專列始,Komoto的同謀便一直與之保持聯繫,對張的專列每一到站均隨時報告。他們在專列必經的南滿鐵路線埋下炸藥,一見到張乘座的專列通過鐵路橋時,即按下電動啟動裝置。(注二)

日本首相Tanaka非常惱火。數周前通過南滿鐵路總經理Yamamoto Jotaro與張作霖在北京確定由日本新建五條鐵路,以強化日本在滿洲的經濟和政治控制。張在關內的失利,將使他不得不依賴日本的支持得以生存,並願意成為日本滲透東北的工具。

Tanaka 六月底召回關東軍司令,詢問張謀殺案情,Komoto迴避並否認關東軍與張案有任何關聯。隨後Tanaka派警察司令MineKomatsu到瀋陽調查張案。直到此時Tanaka政府才對此事件有所了解。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通知日本天皇后,Tanaka命令戰爭部長Shirokawa Yoshinori對涉嫌犯罪的軍官交軍事法庭審判,由於遇到軍方強烈反對,軍事法庭悄然撤案。(注三)

一九二九年一月日本國會中反對黨議員Minseito提議追究Tanaka政府對謀殺張作霖案的責任,要求調查該案;同時資深政治家Saionji親王亦要求加強軍紀。直到七月一日,戰爭部宣布關東軍司令Muraoka上將退休,並中止追查該案;關東軍參謀長Saito Hisashi,參謀部軍官Komoto日本駐滿洲駐軍司令Mizuno Takezo上將均被解職。這些處罰並未使Tanaka 政府的反對派滿意,也未使天皇Hirohito 滿意。首相要求作解釋,天皇打斷他的話,說現在已沒有必要作任何解釋。次日,Tanaka內閣遞交辭呈,不到三個月 Tanaka因心肌梗塞死於情婦家中。但他的對華「積極」政策則沿續了下來。(注四)

一九二八年七月六日蔣介石來到北京西山青雲寺在孫文遣體前宣布:中國已和平統一。隨後將孫中山遣體葬于南京紫金山中山陵。(注五)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南京政府任命張學良為東北邊防軍總司令,標志著北伐的最終勝利。

四十八 北伐軍勝利匯師北京

一九二八年六月四日南京政府指定閻錫山任京津地區守軍司令。六日早上,閻的前鋒部隊抵京郊,東北軍殘餘守軍立即撤離北京,隨即國民黨旗在北京城中隨風飄楊;下午,閻錫山和第四路集團軍野戰司令白崇禧,勝利進軍北京城。六月九日當蔣介石被告知國民革命軍已勝利進入北京時,他請求國民政府解除他的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和國民軍事委員會主席之職。他說這是履行二月間恢復北伐時的承諾。當然國民政府拒絕接受他的辭職。(注六)由於北伐已經勝利,蔣介石想辭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一職,被宋美齡批評為「性質消極」。(注七)

六月二十日國民黨政治委員會更名北京為北平。六天後,蔣介石從南京啟程前往北平,七月三日蔣介石與李宗仁,馮玉祥,閻錫山一道進入北京,受到萬眾歡呼。隨即蔣與眾將官一道前往西山青雲寺,來到孫文遺體前肅立默禱。兩天後在該寺舉行了正式儀式,蔣不禁凄然淚下痛哭流涕,在場眾人無不傷感涕下。

四十九 國民黨五中全會

一九二八年八月八日國民黨五中全會按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分成軍政,訓政和憲政三個隊段。國民黨決定進入第二階段進行訓政,時間為六年。按孫中山之五權憲政,分成五院,行政,立法,司法,監察和考試。一九二八年十月一日國民黨中央政治局執委會通過了訓政的總原則:

(一)在此期間,國民黨的國民大會指導人民行使政治權力;

(二)國民黨的國民大會授權國民黨中央執委會行使訓政;

(三)為奠定憲政基礎,應訓練人民行使四種政治權力,即選舉權,彈劾權,動議權和公投權;

(四)為奠定在憲政期間由人民選舉政府的基礎,五種管理權力,即行政,立法,司法,監察和考試權授予國民政府實施;

(五)國民黨中央執委會咨政會,將指導和監督國民政府對重大國內事務的實施;

(六)中華民國政府的基本法的解釋和修改,應按照國民黨中央執委會咨政會的決議執行。

國民黨中央政治局執委會於一九二八年十月八日任命譚元凱任行政院長,胡漢民任立法院長,王寵惠任司法院長,戴季陶任考試院長,蔡元培任監察院長。五院之上是國務委員會,五院院長是當然委員,其他國務委員從國家最傑出的公民中選任。因此,所有軍政領導人,馮玉祥,閻錫山,李宗仁,何應欽,林森,孫科,陳果夫,YanyHsu Chuang,張學良(此時滿洲尚未正式歸順南京政府)。蔣介石謝絕行政院長之職,被任命為國務委員會主席,這是個有崇高榮譽而無實權的虛職。不過,由於蔣是國民革命軍總司令,他確實有比他的虛職更大的權力。國務委員會主席是國家首腦,亦即中華民國總統。

北伐期間在廣州,漢口,開封,太原和北京設有國務委員會分會,時常行使與南京咨政會獨立的權力。由於他們尚不願意撤銷,導致再度爭戰。一九二八年十月十日蔣介石宣誓就職國務委員會主席。

注 釋

【注一】 Keiji Furaya, Chiang Kai-Shek His Lifeand Times, translated by Chun-Ming Chang, (St.John』s Universtity 一九八一)p.二五二

【注二】 Keiji Furaya, Chiang Kai-Shek His Lifeand Times, translated by Chun-Ming Chang, (St.John』s Universtity 一九八一)p.二五二

【注三】 Keiji Furaya, Chiang Kai-Shek His Lifeand Times, translated by Chun-Ming Chang, (St.John』s Universtity 一九八一)p.二五四

【注四】 Keiji Furaya, Chiang Kai-Shek His Lifeand Times, translated by Chun-Ming Chang, (St.John』s Universtity 一九八一)p.二五五

【注五】 Edwin P.Hoyt, The Rise of the ChineseRepublic, Mcgraw hill Publishing Co.New York 一九八九)p. 九零

【注六】 Keiji Furaya, Chiang Kai-Shek His Lifeand Times, translated by Chun-Ming Chang, (St.John』s Universtity 一九八一)p.二五六

【注七】 JonathanFenby, Chiang Kai Shek, China』s Senoralissino and the Nation He Lost (Carroll& Craf Publishers New York, 二零零四) P.一八五.

此文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做了修改

(待續)

文章來源:百家爭鳴【郭國汀律師專欄】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