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30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韻采訪報導)四川內江市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劉富2007年還在學校勤奮苦讀期間,被遠隔千裏之外的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定性為犯罪嫌疑人,說他在昆明涉嫌盜竊和販毒,並把他的名字列入了全國違法犯罪人員信息資源庫,致使他出校門就隔三差五的被抓傳喚,在社會更是“寸步難行”,如今已被逼迫的走投無路。
劉富1990年4月22日出生,家住四川省內江市資中縣隆街鎮金星村一組21號,四川內江市職業技術學院畢業,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栽臟陷害劉富有以下幾點:
五華公安分局於2007年7月18日栽臟陷害劉富在雲南省昆明市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區內盜竊被抓獲,並當場從其身上查獲海洛因毒品可疑物零包一個,凈重0.05克。後經辦案單位五華公安分局查明嫌疑人劉富真名為劉強,罪名有兩個:一是販毒罪,二是盜竊罪。
昆公五拘通字[2007]1117號拘留通知書;(2007)五法刑初字第342號刑事判決書;昆公五看刑釋字(2008)030號刑滿釋放證明書。
這一切都要從劉強在昆明盜竊和販毒一案中說起,昆明市五華區法院的一審判決書中說,在雲銅廠區發生盜竊價值5739元貨物一案中,都是被告人自報姓名是劉富,經公安查證認可,其真實姓名為劉強,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劉富是劉強叔叔的兒子。
劉富的名字被五華公安分局錯誤列為違法犯罪人員,於2007年8月2日被五華公安分局列入全國違法犯罪人員信息資源庫,全國通輯被抓。
2007年,在遠隔千裏之外的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公安分局已經定性劉富為犯罪嫌疑人,說他在昆明涉嫌販毒和盜竊,檢察院和法院根據公安局提供的資料完成了對他有罪的判決。
受害人劉富2006年至2009年期間還在四川內江職業技術學院讀書,有證可查。
在2010年1月初,劉富經層層選撥被浙江為尚機械公司錄用,公司從網上發現他是犯過罪的人,把他解雇!
他多次去五華公安分局要求在全國違法犯罪網絡將劉富的資料更改為真正的罪犯劉強,五華公安分局答應幫他更改資料!
五華公安分局從2010年6月25日欺騙劉富幫他在網絡上銷戶更改資料;2010年9月27日還是欺騙幫他網絡上更改資料;2011年1月13日所謂的協議書也是欺騙幫他網絡上更改資料;但他還是帶著罪犯的頭銜多次被抓被非法關押,短短半年他在出差路途中被河南城關派出所;湖州網吧數據治販毒人員;四川內江資中水南派出所;江蘇吳江市公安局巡防大隊震澤卡口中隊;浙江金華永康石柱派出所等多次以罪犯身份抓捕關押。
2011年6月23日五華公安分局派來警察查實了幾個派出所的網絡,被多次欺騙的劉富要求和警察一起在網絡上銷戶更改其資料,被民警拒絕;劉富要求五華公安分局的書面保證也被拒絕。
五華公安分局的栽髒劉富,偏袒包庇劉強,劉富幾年來一直背負著罪犯的身份,他說自己走投無路投訴無門,多次想自殺,希望各大媒體幫他呼籲一下,在與論的壓力下希望五華公安分局能盡職盡責,真的還他原本的清白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