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教父”贪10亿被判死 吴小晖涉案652亿如何处置?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3月29日讯】有“吕梁教父”之称的山西吕梁前副市长张中生,被控受贿10亿,28日一审宣判死刑。对此,分析认为,习当局要对贪官开杀戒。然而同日,安邦原董事长吴小晖被控诈骗652亿。舆论猜测,如果吴小晖罪名成立,恐怕处罚也会不轻。

28日上午,山西省临汾中级法院,对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张中生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8年,对其决定执行死刑。

法院指,张中生在1997年至2013年期间,以山西省中阳县县长、县委书记、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藉以索取、非法收受逾10.4亿人民币财物,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66岁的山西人张中生,从2004年开始在吕梁当了9年副市长。央视新闻的微博将此案称为中共十八大以来贪腐犯罪适用死刑第一案。

舆论质疑,十八大以来,很多案件,包括大老虎在内,数十亿、数百亿甚至周永康、薄熙来等大老虎,据传贪污数千亿都没判死刑,只是官方公布的贪腐数据没有象张中生这么严重。

为何只对张中生判死刑?有评论认为,这个量刑可能是中央释放给各地官员的信号,习当局要对贪官开杀戒,以祭反腐之旗。

法院则引述2015年刑法的调整对媒体回应说,说贪腐案量刑不再像过去单纯计赃论罚,而是以数额加情节,而张中生不但数额巨大,还有索贿、案发后赃款赃物未全部退缴等特别严重情节,所以有了这个判决。

北京汉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庆方说,这个判决还是有点超出专业人士的预料。周永康、薄熙来都只判无期,对一个副局级官员适用死刑,是把犯罪的数额标准置于政治危害之上,必然会产生持久的争议。

不过,张庆方认为,张中生案很可能是地方法院基于以前标准做出的决定,但是很大可能最终会在更高级别法院改判。如果案件维持原判,张中生被送上刑场,那就意味着中央对贪污贿赂犯罪还是要传达明确的信号,通过严刑峻法震慑住他们。

无独有偶,就在张中生案一审宣判的同一时间内,安邦保险集团前董事长吴小晖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开庭审理。法院指控,吴小晖集资诈骗罪方面骗取652.48亿元人民币,侵占保费资金100亿元。

但吴小晖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提出异议,并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最后陈述阶段,吴小晖当庭表示深刻反省、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处罚。该案择日再审。

有大陆律师对陆媒说,按中共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至于集资诈骗罪,最高则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两项罪名叠加,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且没收财产。

不过,律师透露,虽然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者可判囚终身,但法庭还会考虑被告骗取资金后的用途及是否已偿还等因素,因此最终判决还待法院结果。

现年51岁的吴小晖是安邦保险的创办人,安邦公司在去年6月公布,吴小晖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职,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2月份对他提出公诉,安邦集团被中国保监会接管。

吴小晖与第二任妻子离婚后,于2004年,和邓小平的外孙女邓卓苒结婚,同年创办安邦保险集团并担任CEO和董事长。吴小晖的事业从此一飞冲天。当时公司注册资本只有5亿元人民币,到2016年末,总资产已经高达2万亿左右。

在吴小晖出事后,据传两人离婚,但吴小晖的“驸马”身份仍令他的一举一动备受关注。

(记者李韵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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