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有关“房产税”的几大谎言

近日,大陆官方媒体不断为“房产税”造势,说房产税草案已经基本完成,新任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在重庆有房产税经验,房地产税落地已经“势在必行”等等。

房产税再次引发了大陆民众的极大关注,因为它关乎国人的切身利益。

以北京为例,如果在北京二环购买一套100平米房子需要800万元(人民币,下同),按照1.5%(1.5%的税率被认为是世界通行做法)的税率计算,每年需要缴纳的房地产税是12万(每月纳税1万元);如果在四环购买一套100平米的房子需要500万元,每年需要缴纳的房地产税为7.5万元(每月纳税6,250元)。

官媒为“房产税”找到了很多“依据”和“理由”,仔细推敲,都站不住脚,都是谎言。

谎言一:征收房产税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先看看发达国家的房产税是怎么一回事。

所有的发达国家确实都征房地产税,而房地产税几乎是所有发达国家地方税的主要来源。

但是最基本的就是发达国家是私有土地制度。私有土地制度的意思是说政府不存在靠卖土地获得收入的那个手段。因为这个土地是私有的,那么地方政府是依赖征收房地产税来解决地方财政问题。而且征收房地产税也都是地方议会决定的,地方议会是什么意思?就是地方的选民选出来的人,按照地方的意愿决定的。

第一、这土地是私有的;第二、是在私有土地的条件下,土地所有者决定他们应该被征部分的税,让政府为他们提供服务,这是整个征收房地产税、土地税的基础。

而中国是全面的土地“国有”制。地方政府已经是在靠卖土地和出租土地获得了巨大的收入,而且所有人现在使用的土地都是多少年的租期。

中国人购买商品房时,已经一次性向政府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费用,这些费用占商品房价格的70%到90%。以成交价格100万为例,购房者已经向政府一次性缴纳了70万到90万的税,换来的还只是50年到70年的“租期”,这么重且不讲理的税恐怕古今中外再也找不到了。

如果按照“国际惯例”征收房产税,那就得在法理上承认土地私有。

这几乎动摇了中共的理论根基。

谎言二:征收房产税是为了抑制房价上涨。

近20年来房价上涨几倍几十倍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很简单,就是政府不断的发行货币。

近20年来,中国的广义货币流通量(M2)每年都以百分之十几的速度递增,已经从十几万亿上升为一百多万亿。

懂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货币超发就是政府对民众的变相收税,是看不见的掠夺。

中共政府的做法是,一方面控制粮食价格,让通胀资料“说的过去”,又让百姓感受不到“吃喝”等基本生存保障发生危机;另一方面放任超发的货币传导到房产等资产领域,让资产价格快速上涨,在百姓购房时将毕生的财富又乖乖的交回政府。这基本是20年来它对普通百姓的掠夺套路。

货币超发的真正危害是祸乱了人心。

简单的说,在经济生活中,那些踏踏实实做实业者、追求产品品质完美者、探求高效管理文化者,所有探求心灵内涵的人都受到了“经济发展形势”的排挤,反到是“投资”者、投机者、玩“资本运作”者、操弄旁氏骗局者、放高利贷的人一个个的暴富。整个社会不是以勤劳、智慧、效率获取财富,在畸形的经济环境下,赌术、骗术、投机术大行其道。

最近中共央行确实对继续印钞有所顾忌,这里有国际新变化、国内权斗、汇率、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多方面原因,这里不详谈。总之,房价如果真的不涨或开始下降,和房产税没有根本的关系。

谎言三:征收房产税是为了调节财富分配维护社会公平。

究竟是什么让中国社会极度不公平?《九评共产党》一书中有精确、详尽的论述。

单从经济角度分析,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公平是政府的收入过多,全体国民的收入占比过低。

让导致社会不公者去“维护社会公平”,这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征收房产税的真实原因就是现有体制在经济上寻找继续维护其自身存在的尝试,很可能是最后的尝试。

依靠卖地收入总有穷尽的一天,数亿套住房能产生巨额税金,它当然很想得到这块利益,使得它继续有财力去欺骗、去维系其暴力统治。

结语:“税收”本身是人类社会的一部分。在历史上,“减税”为一些君王留下过仁德的美名,合理用税让另一些君王创造了伟大功业。“重税”见证了王朝的更迭,也见证了崭新国家的诞生。

在历史的今天,“房产税”这个尴尬的东西让中共在内忧外患下不得不出台,却意外的拷问了一个关键的事情,我们居住的房屋及土地到底是“私有”还是“党有”?实际拷问的是“共产主义”得以还在中国表面维系的最后的所谓“理论依据”(全民所有制)。也给现任执政当局留下了一个很好的契机:在历史上,在当下,在种种事实面前,“共产主义”在道义上、在民心上甚至在自身的理论上是否还有继续存在的依据?这个问题,作为“党员”可能怎么想都无解,可是作为一个“人”那就很简单了。

“房产税”很可能是中共这个文化、这个“体制”让全天下财富被其“共产”的邪恶本性最后的暴露,一定能让更多的中国人看清中共这种统治文化的本来面目,看清它和自己一直以来的奴役、被奴役关系,这里面意味深长,绝不仅仅关乎自身利益,在生命的最本质,关乎“善”与“恶”的根本决断,在生命与宇宙的关系上,关乎“存”与“留”的根本选择。只要还有“思考”的能力,内心深处都会懂。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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