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村民诉江 5警入室抓人视频曝光

【新唐人2015年11月04日讯】日前,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钱家店镇派出所的5名警察,非法闯入村民王海玲家,以她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为由,试图抓捕她,但遭到家人抵制。当晚,当地还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被非法抓捕拘留。律师指出,可以对非法抓人的警察提出刑事控告。

法轮功学员王殿丰之子王东方11月4号表示,他的父亲被非法拘留5天后放了出来。

王殿丰之子王东方:“现在我爸爸出来了,他1号出来的,就是非法拘留了5天,当地放出来的就是3个,我爸爸王殿丰,还有边丽敏,还有一个谢艳玲。(目前)还有一个兰贵琴在里面。”

王东方说,28号,当地派出所以协助调查为由,把他爸爸和另外几名法轮功学员骗到派出所后,直接把人都拘留了。

王东方:“当天晚上他又过来找我妈来了,因为我妈写诉江那个,我妈妈没带走,因为我强烈的(反对),要一些什么(证件手续),因为他那个不符合法律,他把我爸带走了以后,他什么也没给我们,也没口头通知我们家。”

王东方提供的视频显示,28号晚,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钱家店镇派出所的5名警察非法闯入他家中。

警察:“我就调查你写信诬告江泽的事。”

王东方:“咋叫诬告了?我妈写了咋的了?写了是不是老百姓的公民义务?今天你动我,我还写你呢。”

之后警察们上前扭打王东方,视频中传出物品摔碎的声音。

王东方说,当时,母亲怀中抱着不满4岁孙女,警察们不顾孩子哭闹,对母亲强行推拽,被他大声呵斥。几名警察抓人不成功后,又到同村其他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抓了4个人。

第二天(10/29),受害人家属去派出所了解情况,被告知,前晚被抓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被治安拘留。

自5月份,中共法院实施“有案必立,有诉必应”的登记制度后,目前,已有近20万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法院,递交控告对江泽民的诉状。

中国人权律师程海表示,抓捕控告者的行为是犯罪行,按照国家的规定,叫做“报复陷害罪”,因诉江被抓的法轮功学员可以以这个名义,再对抓人者提出刑事控告。

新唐人记者李韵、柏妮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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