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夫状告上海妻: 还我卖婚前房的巨款

【新唐人2015年07月29日讯】(新唐人记者任浩综合报导)一名法国籍丈夫在上海状告中国妻子,指出妻子将其婚前房出售获得的巨款据为己有。法庭审理后,判处中国妻归还法国夫346万余元人民币(约55.7万美元)。

数家陆媒7月27日报导,上海的范女士2008年嫁给法国人安德烈,当时,安德烈与范女士签署有财产协议,确定上海市中心的一处房产为安德烈于2005年购买,是安德烈的独有财产。

2011年3月,安德烈将这处房产出售,获得587万元人民币(约94.53万美元)卖房款。范女士劝说安德烈,表示自己与一名银行经理关系较好,存款可以获得较高利息。安德烈于是将535万人民币(86.16万美元)汇到范女士的银行账户。

2012年6月,安德烈发现妻子购买了很多奢侈品,怀疑妻子是用自己的钱购买,于是向妻子索要之前交给她的535万人民币,两人在当时还签署了一份协议,注明535万人民币为安德烈委托妻子范女士暂时保管。

之后由于范女士迟迟没有将这笔钱归还安德烈,安德烈将妻子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范女士称,这笔钱是丈夫赠予自己的,她用这笔钱进行了金融投资和家庭生活消费等。范女士同时出示已经进行公证的买卖金银的进出帐证据、她与安德烈之间有关投资的电子邮件等。

法庭最终判定,这笔钱应属于安德烈个人,但安德烈同意范女士使用这部分钱款进行投资,所以认定扣除投资黄金等造成的损失,剩余的346万元人民币,范女士应该归还给安德烈。

范女士对这一结果并不认同,她提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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