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文 中国活动人士获刑5年

【新唐人2015年05月11日讯】5月11日,中国活动人士刘家财,因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湖北宜昌法院判处5年徒刑。

刘家财的律师吴魁明说,他的行为属于网络言论自由,不应该被定罪。

刘家财是两年前在网络转发“李向阳复仇公告”后,被当局逮捕起诉的。

2001年,刘家财曾经由于为下岗职工讨要工资、组织独立工会等活动,被当局以同样罪名,判处劳教并被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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