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互动】签保密协议没商量 记者还能报导啥?

【新唐人2014年07月17日讯】【热点互动】(1184)签保密协议没商量 记者还能报导啥:中共企图封锁真相,封锁新闻。

主持人:观众朋友好,关注全球热点,与您真诚互动,欢迎您收看这一期的《热点互动》热线直播节目。

中国大陆官方从昨天,也就是7月15日开始,为大约25万的记者换发2014年的记者证,这次与往年不同的是必须签署保密协议,规定在工作中获取的信息不得与外媒分享。那么这一保密协议如果签订的话,这也是首次出台这样的规定,这次出台究竟背景是什么?如果签署这样的协议之后,在中国的记者还能报导什么?我们先看一下有关此事件的背景短片。

中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最近制定并印发《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其中要求,新闻工作者获聘任前,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原贵州《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表示,中共这样做是试图封锁真相,封锁新闻。

广电总局负责人日前强调,新闻工作者不得违反保密协议,向境内外其他传媒或网站提供他们从采访中获得的信息,同时禁止他们担任境外传媒的“特约记者”、“特约撰稿人”或专栏作家等。

原《人民日报》记者,现任《玫瑰中国网》常务副总编的“光远”对此表示,这是中共对新闻工作者的又一次打压。他说,当今互联网发达的中国,已经没有秘密可言。

光远表示,他和几位同仁最近开通了《玫瑰中国网》,目地也是报导中国的真实消息。可是网站的服务器位于国外,读者需要翻墙看。

北京当局在加强新闻封锁的同时,再度竖起意识形态的大旗。“中国社科院”决定从今年起每年招收百名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生”。

《人民日报》周四报导说,“社科院”将意识形态列入干部考察,政治违纪一律免职。

报导引述“社科院”副院长赵胜轩的话说:要把“政治纪律”作为首要考核因素,严格实行政治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制”。官媒报导说,“社科院”作为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要在关键时刻发声。对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公民社会”的思想进行所谓“批驳”。

而李元龙表示,这个马克思主义究竟正不正确?它把中国、把世界引到什么地方去?这是大家亲眼所见的。

主持人:“签保密协议没商量,记者还能报导啥?”观众朋友,您现在正在收看的是《热点互动》的热线直播节目,欢迎您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号码参与讨论,热线电话号码是:646-519-2879;中国大陆的观众朋友们也可以拨打我们的免费电话:950-403-33999,接通之后再拨899-116-0297,参与我们今天的节目。

今天我们在节目现场的嘉宾是政论家横河先生。横河先生,最新的规定,因为是昨天开始颁发新的记者证,可以说是红朝的奇闻了,要求先签保密的规定。这次这个规定都有哪些内容?能否首先给观众朋友介绍一下?

横河:它内容很多,但是最简单最基本的东西可以从它的通知里面读出来,这个管理办法发的时候同时发了个通知,这里面讲了几点,首先它管的是什么呢?管的是职务行为的信息,就是记者在做记者工作的时候得到的信息。

这里有三个主要部分,第一个部分就是不能够泄密,不能够把你在职务工作当中所得到的保密的信息随便传出去。这是第一个,跟保密有关系的;第二个是不能利用网路平台,包括社交媒体,去发布任何消息,就是它认为不应该发的消息,跟保密有关的,你职务行为所得到的一些信息,不能发的你就不能到网路媒体上去发。

第三个是本单位记者们都有一个报社,或者是有一个新闻单位,本单位没有采用的这些稿件你不能拿去给国内外的其它媒体去发,不仅仅是国外的,还包括国内的其它媒体。大概主要就这三点。

然后就是不能用新闻资源去谋取私利,这个跟前面的内容没有特别大的相关。你像现在央视出事了,抓了这么多人,可以说这些抓的从前央视台长李东生开始,一直到这次的芮成钢,可能都是利用央视、利用媒体的资源为个人牟利,除了政治上犯的错以外,可能都有一点这个关系在里头。这里就提到扰乱了新闻秩序、正常的新闻秩序,也不清楚新闻秩序究竟讲的是什么,然后说是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危害。

主持人:刚刚您介绍了一下有关规定和通知的具体内容,这里面其实有很多可以咀嚼的地方,也想听听您对此的一些解读。首先,它提出来一个名词叫做“记者职务信息”,这个究竟指的是什么?它又把这个和保密连在一起,说通过这个方面去获得的国家机密。为什么记者在职务的行为时可以获得国家的信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您怎么解读?

横河:这是非常奇怪的,其实这个事情我到现在也没想通。作为记者,像在美国,一个记者得到保密的资料的可能性有多大?这不是非常大的。记者要去挖掘,那么记者挖掘到的东西,他基本上都可以拿出来发表。

那么如果是很重要的机密,一定有人透露给他的,所以这个透露给他的人是泄漏机密的人。那么记者在这里,对于一般正常的国家来说的话,记者在这里的责任呢,并没有人会追究他公布了信息,要犯刑事责任,没有的。是所有的记者在发生这种事情的时候,最后如果有法律找到他头上去了,其原因并不是因为他公布了这个信息,而是因为他不愿意交出信息来源,这个信息来源其实是很重要的一点。

那么中国的记者我就不明白这一点了,记者如果他去采访,也就是他得到了一个信息,为什么不去惩罚给他信息的人,要惩罚这个记者呢?还有一个就是,如果说这个记者不应该得到这些信息,为什么要给他看?

你仔细读管理办法里面还有一个部分可以看到,媒体内部有很多秘密信息,就是媒体怎么管理的,就这方面可能有很多秘密信息。这些信息记者是知道的,但是这个也是不正常的,为什么一个媒体里面要有很多很多“国家机密”来管理这个媒体?就是说什么可以报什么不能报,谁在管理,谁在下通知,这些可能都把它当作机密。

所以这有两类机密,一类机密是记者在采访过程当中得到的,另外一个是记者在这个媒体里面就能得到的。这两种按说起来的话,第二种应该是不存在的,一个媒体怎么运作基本上是公开的,当然媒体自己内部有一些规定,但是这些都不属于要被法律惩罚的国家机密。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他为什么要给他这个信息?它显然讲的是记者在采访当中可以得到这些信息,只是说他不能传出去。那么,不让他传,你给他干什么?

主持人:这里面有非常多的疑问。关于它的规定,刚才您也介绍了,其中有一些说法,比如说它规定不能把工作中获得的信息与海外媒体分享,也不能发表在本单位之外的任何平台上,包括微博。您怎么解读它这个规定背后的意义?

横河:这就是刚才讲的三个部分,其实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原来中国所有的媒体都被管得非常紧的,已经管住了,包括本单位不能发的你就不能发到别的地方去,也就是说本单位已经把所有能发的和不能发的区分得很清楚了。所以为什么很多稿子在内部就被枪毙掉了,就没有了,有的枪毙的比较少的,有的是一半就枪毙掉了。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在过去这几年当中,或者是十几年当中,随着网路的发展和对外开放,你已经封不住开放这一点了,所以很多人就把枪毙掉的稿子通过其它途径发出去了。那么这一发就变成它管不了了。因为中国实际上是没有媒体的,中国严格的说全都是“喉舌”。尽管到后来这个喉舌,因为它要经营嘛,经营的话就放松了一部分,有一部分就是你可以去自己运作了,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就开始打擦边球。但是它的喉舌性质到现在没有变过,中国没有一个能够被国际上公认的、能被称为是自由媒体的媒体,在中国大陆是没有的,这一部分已经管得死死的了。

最近这些年因为网路的发展,到微博上去把一些信息很简单的就透露出去了。采访了半天不让发,那么就以这种方法透露出去,一是网路;一是提供境外媒体或其它媒体。被这个地方的地方媒体看作是机密的事情,在别的省可能就不看成是机密,另一个领域可能不认为是机密,这样的话就变成了失控状态,中共作为控制喉舌的感觉是这些喉舌已经不太听话了,所以它需要全面封杀,这是因应新形势专门制定出来的。

主持人:我们来听一下观众朋友们对此事是怎么看的?纽约的王先生,王先生您好。

纽约王先生:主持人您好。我认为这个事情很严重。你们一定要把全篇文件复印下来,发给全世界的民主国家、发给全世界的新闻总会、发给联合国的新闻自由总会、发给人权委员会,发给全世界这些国家的议员,这样才有效果。我们在这里讲,中共现在是好人吗?其实它比希特勒还坏,希特勒也没有把新闻搞得那么严重。

我们中国自从毛泽东到现在,新闻一直是被控制的,希特勒有这样子吗?所以你们一定要让全世界的人知道。它现在还装好人,尤其是金砖五国,它还把自己讲得好像伟大得不得了,它这个骗术不但是骗中国人,还是骗外国人,美国人也被它骗得团团转。希望你们要做一点事情,我们光在这里讲没有用,共产党根本不怕!一定要发给全世界。

主持人:谢谢王先生。王先生提出一个建议,同时他也提出来中共的新闻审查制度。无独有偶,我们看到规定里有解释声明,其实刚才横河先生您也提到了,它的评价标准,说,一些记者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新闻秩序,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利益。”它用这个标准来控制记者。您怎么解读它这个标准背后的意义?

横河:实际上这是很荒唐的一件事情。第一,什么是国家利益?由谁来界定?广电总局就能界定什么是国家利益吗?国家利益并没有一个第三方。作为政府机构或者作为中国共产党机构来说,它是把国家利益看成是个人利益;但是对于民众来说,他们认为的国家利益和中共认为的国家利益可能就是有矛盾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在其它国家,如果媒体曝光了一件事情,政府觉得是泄漏了机密怎么办呢?打官司。因为是三权分立,有法庭可以来判断,尽管法庭判断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是至少有一个既不听政府也不听媒体的第三方。但是在中国是没有第三方的,规定机密的人,同时又有权力决定什么是国家机密。所以这就很荒唐了。

第二个更荒唐的是什么呢?是中国共产党的利益为什么变成了媒体应该关注的对象?媒体发布任何消息时为什么要管中国共产党的利益?按照中国共产党自己的宪法规定,没有谁能够凌驾于宪法之上,它也是一个团体尽管没注册,说起来还是一个非法团体。为什么它的利益要用政府机构──广电总局、国家机器来保护为政党的利益?如果这个政党有这些利益,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机密?这一点是让人不明白的。

中共在中国已经统治64年了,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机密?还像是地下党的时候的机密那么多?为什么是这样的情况?!所以这个问题是非常荒唐的,拿出去对任何人讲:“媒体是为了保护党的利益。”讲不过去的!尽管大家知道是党的喉舌,但是党也没钱,怎么去养这些媒体?这些媒体是中国的老百姓养着的,中共怎么可以拿来保护党的利益?尽管这是在中国的事实,但是这是荒唐的。

主持人:我们再来听一下观众朋友的对此事是怎么看的?纽约的钱先生,钱先生您好。

纽约钱先生:您好,大家好。我认为记者应该是独立的,有权报导事实真相,不受任何党派的管制。现在这样一来,签了保密协议以后,记者报导的事情,像中共一样欺骗老百姓,都是假的报导,掩盖事实。所以今后大陆的老百姓也不要去相信记者报导了,他都是听中共的话,叫你怎么报导、说假话,所以在中共的下面,没有一个人会说真话了,即便是最好的记者也不能说真话了,怕吃官司、被抓进去。

主持人:谢谢钱先生。我们再来接听一位纽约宋先生的电话,宋先生您好。

纽约宋先生:我有一个问题请问嘉宾和主持人。在纽约有上千家媒体,但是没有一家媒体是国家的,全是私人的。在中国有几千家媒体,没有一家是私人的,全是国家的。这是为什么?

主持人:好,谢谢宋先生。我想请横河先生回应。

横河:首先回应纽约钱先生。其实这只是进一步收紧,把一个新的渠道收紧。原来他也就不是中国的记者,也就不是常规概念上的媒体;他也就是党的喉舌的一部分,所以对记者都是看得很紧的,现在只不是把新的途径给堵死了,原来老的途径早就堵死了。

纽约的宋先生提的问题其实是类似的。美国有规定,政府不能办媒体,1970年代立过法。美国之音、美国国家广播公司只能对外广播,它不能拿纳税人的钱来为自己做宣传。美国是不能够有政府媒体,自由亚洲电台是国会的,也是对外的,没有对内的。

中国不一样,刚才纽约王先生谈到希特勒,中共跟希特勒是一样的,它不叫“媒体”它叫“宣传”(propaganda)。到了海外以后才知道propaganda 是一个很坏的词,在中国就是中宣部。它打江山、坐江山靠的是两个,一个是笔杆子;一个是枪杆子。所谓“枪杆子”,打仗的时候就是枪,平常就是国家专政机器;“笔杆子”就是宣传,它的宣传在打江山的时候也起了非常大的作用,迷惑了很多人。

它用的就是戈培尔(纳粹德国宣传部长)的这一套,“谎话说上一千遍,就会成为真理”,反复说、反复说,说到最后让人家都相信了;或者你不相信,但是你也没办法。这样的话,它就歪曲了整个事实,就给所有的人都洗了脑。

在中国大陆被洗脑是非常严重的!不是哪一个人聪明、不聪明;能不能被洗脑;是你接触不到任何其它的信息。在接触不到任何其它信息的情况下,你只有一个信息来源的时候,它变换方法、从不同角度来证明它这一套系统,所以它的统治才能够维持。它的统治不是靠人民的授权,怎么办呢?那就骗大家。

所以“欺骗”这套宣传术是中共一定要牢牢掌握的,即使在现在改革开放,所谓经济领域已经相当开放的情况下,它的信息非常不自由,而且不仅仅是在中国不自由,现在已经扩展到世界去了。它的信息管理已经扩展到了世界,为什么呢?因为它觉得信息自由就是对它统治最大的威胁,不能有任何让步,也不能留下任何漏洞。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今天看到,在今天这种情况下大家觉得很奇怪,都什么时代了!还在用这种方式来控制信息?!对。这就是它的生命线。

主持人:关于“信息保密”背后究竟有多么荒唐,一会儿我们还有问题再来提问。刚才您在具体解释的时候也提到,中共定义一个新名词“职务行为信息”以管理获取机密信息。如果称其为“机密”,外国记者究竟是怎么样去获得的?在追纵这些事件的时候,是应该追踪这件事情的信息准不准确?还是要追查调查员?如果中、外相互比较,背后有何可以解读的地方?

横河:这个在西方国家美国是比较典型的,因为美国的新闻自由要超出其它国家,包括其它的民主国家。美国的信息自由放得非常高,称为“第四权”,但是始终有一个问题,这“第四权”谁来制约它?除了宪法保证的信息自由以外,个人怎么保护?有些人透露了消息以后对个人会造成伤害。

其实国家利益更多会牵涉到一些个人,美国有三个比较典型的案件大家都是清楚得很、都知道的,一个是“五角大楼文件”;一个是“水门事件”,水门事件是有“深喉”给媒体记者们透露;第三个是“特工门”事件,就是《纽约时报》。这三个事件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第一个事件其实大家都知道了,五角大楼文件是有人透露给《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透露的这份文件是不是危害到了国家?在这个事件上,新闻自由监督的权力和国家利益哪个更重要?最高法庭已经作出结论了,所以大家都知道。最高法庭认为,没有办法来阻止它们刊登,要继续刊登。所以政府就没有办法!这是第一个案子。

第二个案子“水门事件”大家知道的,“深喉”曝光以后,总统最后都下去了。就是总统都不能高于法律,由于媒体的监督、曝光,这是美国媒体打的一个大胜仗,最后把总统给拉下来了。

第三个案件“特工门”事件就有点不太一样了,一个《纽约时报》的记者泄露了一则消息,说,当时伊朗的大使夫人是CIA的间谍。记者把这个事情捅出去了,法庭就要叫他说出来信息是怎么来、是从那里来的?他不肯说。就以“藐视法庭”罪判了他4个月。就判了4个月,仅仅是4个月;在中国,就是光把你抓起来什么也不用说,4个月就过去了。就判了他4个月。

这个事件就真的比较大了,那法官怎么说的?当时美国的媒体都有很大的争论:这个事情是不对的,新闻自由受到了很大的危害。但是至少你可以看到:这是一个独立的事件;法官的判决是有一定的讲究;所有的新闻媒体都可以讨论,所有的人权团体都可以就这件事情进行讨论、可以批评法庭的做法。这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这个做法怎么能够引起社会上可以公开讨论?!

这是一个平衡、保护个人。有这种说法:你曝露了某一个人,这个人本身的权利被你伤害了。你的监督权是不是可以至高无上到侵犯别人的利益呢?有这么一个说法。实际上是一个平衡的问题。

主持人:我们再次回到关于“保密协议”。可以说这一次因为是换发新证,必需签这个协议,没有商量的余地。在此时,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项新规?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横河:出台背景我们刚才已经讲了一个新媒体的出现,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就是中共自己的危机问题。我们知道现在“反腐”是作为一个标志性的事件,但是反腐、监督这一系列的东西实际上是中共自己在垄断,不能让别人插手,不是“我反腐,你也能反腐”,不是这样的;所有的反腐或者是监督都必须在中共规定的范围之内、中共规定的方法当中由中共来进行。它不能让外人来参与。

有的人可能是一看到你来反腐了,我也来想办法去挖新闻、也想办法去挖腐败。对不起,不让你做!这是你不能做的。为什么呢?因为一做的话就失控了。它本来就不是真正的反腐,按照真正的反腐它是做不下去的。所以它必须是“受控”型的,而不是真的有腐败就可以让你来反,这是不能的。

其实真正反腐,只要开放媒体、开放民众监督,根本就不要下什么大决心,一下子就解决了。但是这么一来,就不是中共在控制,中共就不能统治了。所以为什么现在要出炉这个规定?我觉得跟当前的形势还是有相当关系的。除了新媒体的出现以外,媒体所面临自己的问题以外,跟全国的大形势是有关系的;中共现在的危机已经让它恐惧到不能够让别人再来给它添乱了。

主持人:我们知道在此之前、6月18日,也就是大约两个星期之前,广电总局还下达了这样的通知: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在未经本单位的同意下开展批评方面的报导。同时也“禁止记者跨行业、跨领域采访报导。”您对这个规定有什么解读?

横河:这也是前几年媒体打擦边球的一种方式:我不能够揭露本地的不正之风或者坏消息,那我揭露别的地方的。因为本地监管当地媒体的宣传部门不太在乎别的地区,但是别的地区会在乎,互相之间如果都让其跨行业、跨地区去揭发别的地方的丑闻,那不是又失控了么!所以干脆就规定都不让了。这一来,整个规定方式,就是回到最最原始的传统媒体的管制方式,也只允许用传统媒体的方式对外发新闻。这就不是新闻了;还是宣传。

主持人:这件事情出来之后有分析指出,会更加箝制新闻自由。在不久前,美国人权组织“自由之家”公布的《2014全球新闻自由》年度报告,中共在197个国家里面排行第183位,但是中共官方却说,这个排行本身是带有明显意识形态的偏见。您怎么解读?

横河:“这是意识形态偏见”,中共对什么事情它都有一套话语系统,这套话语系统和实际情况是隔得很远的,它所说的“意识形态偏见”就是说,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新闻官就是党的宣传喉舌。所以不能用国际的统一标准来衡量中共“宣传喉舌”的性质,实际上它就是说:“这是喉舌,这是中国的特色。”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这个意思,和普世价值完全断绝,自己制订一套它的方案。

主持人:非常感谢横河先生的点评、分析,也感谢观众朋友们的收看和参与。我们下次节目再会。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