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愿:诬陷法轮功创始人的谎言

【新唐人2013年12月31日讯】 100.诬陷法轮功创始人

江氏集团为了把法轮功打成所谓“X教”,竟然颠倒黑白,把许多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头上。如诬陷李洪志先生为了“制造‘释迦牟尼转世’的神话”,“将出生日期改为与佛祖出生于同月同日”;诬陷李洪志先生“敛财”;诬陷李洪志先生在长春、北京和纽约都有“豪宅”;诬陷李洪志先生不准法轮功学员吃药看病等等。

江氏集团强加给李洪志先生的这些罪名无一不是谎言。

A.所谓“篡改生日”

事实是是文革时中国政府把李洪志先生的生日写错了,后来李洪志先生自己把它改正回来而已,这何错之有?

为了证明所谓“篡改生日”的说法言之有据,《人民日报》1999年7月29日第一版报导说,据曾为李洪志先生接生现年80岁的的潘玉芳回忆,李洪志先生是1952年出生的,当时她在为李洪志先生接生时就已用上了“催产素”。然而,催产素应用于临床,是1953年以后的事。不知那位老人当年用的是哪家药厂生产的“催产素”?根据《哥伦比亚百科全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第五版,版权1993),科学家们于1953年才发现催产素的分子结构,同年,科学家们才在实验室成功地合成催产素。《人民日报》为了诋毁李洪志先生,居然不惜让一位80岁的老人去对47~48年前的一件日常工作“记忆犹新”,不可谓不荒唐。由此可见,官方媒体关于李洪志先生的报导究竟有几分可信性。

至于李洪志先生的生日与释迦牟尼同月同日,将被政府写错了的生日改回这一天,是为了“制造‘释迦牟尼转世’的神话”,“ 暗示自己是释迦牟尼佛再世”, 官方媒体的这一说法更是无稽之谈。按照这个逻辑,在耶诞节那天出生的就都是耶稣再世吗?而且,照官方宣传机构的一再宣称的,“李洪志吹嘘自己比老子、释迦牟尼、耶稣还要高明”,既然他认为自己比释迦牟尼佛还要伟大,为什么却又要暗示自己只是释迦牟尼佛转世呢?这岂不是在降低自己的层次吗?可见,官方的说法不但没有任何事实根据,而且自相矛盾,在逻辑上也是不能成立的。其实,无论你去询问哪位法轮功学员,你都会发现,没有一个法轮功学员是将李洪志先生视为释迦牟尼佛转世的,同样也没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听说过他们的师父曾经暗示过自己是释迦牟尼佛转世的,倒是李洪志先生自己在他的书中曾再三讲明和反复强调,他所传的佛法不是释迦牟尼佛时的佛教。

B、所谓“敛财”

江氏集团操控官方媒体造谣说李洪志先生办班未纳分文税款,经知情者揭露,这种说法也与事实完全不符。

法轮功于1992年5月开始传功后,立即向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汇报了传功的目地、内容,得到了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领导的肯定。此后法轮功在北京的多次办班,都是由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主办的,多次都有领导讲话总结,法轮功并被批准为向全国、全世界推广的好功法,接纳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的直属功派。当时,商定由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主办的学习班由主办单位纳税。后来法轮功办班不断积累经验,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与承办单位一方都有正式协议。由于地区不同,税收规定也不一样,因此,法轮功分会把办班的总收入分成,给承办一方增加了10%,即提高到40%,这样,就把该交纳的税金都由承办一方同时交纳。这种做法,承办一方也很高兴。法轮功办班10天为一期,收费标准为新学员人民币40元(折合5美元),老学员(反复听课的学员)人民币20元(折合2.5美元),在全国气功办班中这个收费标准是最低的。因为与当时社会上其他气功班收费标准形成很大反差,很多气功师都对此有意见,为此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还曾多次要求李洪志先生提高学费,但李洪志先生为了照顾学员的经济能力还是拒绝了。

李洪志先生在《转法轮》书中也明白写着,初期办班传功,因为要印书,印资料,租场地,收了很少的费用。1994年底,《转法轮》一书出版后,李洪志先生在国内国外都不再办班收费,学员都是义务教功,举办法会,李洪志先生也不收分文。

一位法轮功学员在驳斥江氏集团的谣言时说,“有人指责李洪志老师敛财,可是我从来没给过他一分钱,反倒省下了无数的医药费。如果有人提出要捐款,我是一定愿意的,可是没有人提出这个建议。我也知道,我身边所有的炼功朋友,没有一个因为参加法轮功的活动而被要求出钱的。我们有一次开大型心得交流会,邀请李老师来解答问题,疏忽了没有给李老师订机票,后来李老师就从东海岸开了三天三夜的车过来,然后给我们耐心地讲解了五个小时,中午吃的是和我们一样的饭菜。我不相信,一个敛财的人,能有这样无私吃苦的品格。如果是其他人,怎么说也会要我们买张机票的,再不高兴把我们臭骂一通也很可能。”

C、所谓的“豪宅”。

事实是李洪志先生凭着自己的合法收入(版权费和稿费),在长春有一套公寓,在北京借了个房子办公用,在美国有一小小单元的镇屋。

至于官方媒体上讲的所谓“长春毫宅”,实为当地公安“借”一个名叫李宏志的人(与李洪志先生的姓名只相差一个字)的房子,搬进佛像和金银珠宝,炮制出的一幕假像。在媒体播放“李洪志长春豪宅“之前,该人曾对别人说:“他们借我房子不知道要干什么,我回家时见房子里摆满了豪华家俱。“(据熟悉这个人的人说,在开运街,该李宏志为儿子准备了一套新房,刚刚装修完)。当电视播放“长春豪宅“(开运街5号)之后,这个名叫李宏志的人才明白了借房原因,此后再也不敢提及此事。

当年,许多长春的法轮功老学员都曾去过李洪志先生的家,他们可以作证,李洪志先生的家里除床和生活必须品外,什么都没有,非常俭朴,地点也根本不在开运街。

而在电视节目播放的所谓李洪志先生的“北京豪宅”中,人们可以发现屋中的桌子上竟摆着烟灰缸,真正修炼的人谁能相信呢?不信,在李洪志先生的《转法轮》一书中就有关于修炼人不该吸烟的明确论述。

至于说所谓“纽约豪宅”,身为当事人的John.Sun,最有发言权。他撰文写到:《华尔街时报》11月1日刊登了一篇有关法轮功创始人的文章,其中花了相当笔墨突出一幢坐落在新泽西州郊外、价值58万元的赠房。我是赠房的当事人,觉得该文章中有些要点交代得不够准确、清楚,容易引起误导,故在此做如下澄清和补充说明。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已经修炼三年了,深知以自己永久的生命都无法报答师父所给予我的一切。我知道师父现在位于皇后区的住所靠近机场,因很多飞机频繁起落,甚至晚间都非常喧杂。为了让师父在人间传法时有一个较好的居住环境,今年(1999年)5月我自作主张,以师母的名义在新泽西州买下了一幢58万元的房子。

决定给师父买房子的时候,我知道他们是不会轻易接受的。那段时间师父正好在外地没有回来。由于师母完全不懂英文,我就以其他理由让师母在购房档上签了字,所有款项都是由我来支付。

不久他们便知道了真情,于是坚决拒绝接受这幢房子,并严肃地要求我立即将产权转到我自己的名下。当时我很不愿意,所以一直拖到7月份才通知律师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8月份该房已正式转到我的名下,有地契为证。由于种种原因,当地政府的公共电脑记录往往要等几个月才会更新,所以当《华尔街时报》记者8月份查电脑时,有关记录仍是未过户前的状态。

以上是事情的简单经过。其实在我之前就有世界各地的学员曾提出给师父好的住房和居住环境,但都被师父一一婉言谢绝了。如果师父愿意的话,完全可以住上比这58万更好的房子。只是非常遗憾,我本来想办件好事,却反而给师父添了麻烦,借此机会向师父和其他学员致以深深的歉意。

D、所谓不准法轮功学员吃药看病之说

翻遍李洪志先生的所有经书,找不到一句“不准学员吃药看病“的话。李洪志先生只是讲了吃药与修炼的关系,并强调法轮功不是用来治病的。但许多学员炼功以后,身体变好了,自然就不吃药了。

“文革”后,在众多有志之士的不懈努力下,大量揭露中共谎言的文字纷纷问世,有效地还原了被中共篡改的历史真相,使成千上万深受中共谎言欺骗的民众得以觉醒。

但美中不足的是,由于缺乏统一的编篡和整理,这些面广量大的文字未能形成一个系统的整体,从而在揭露中共的谎言欺骗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了弥补这个缺陷,本书以中共掌权前后即“1921年——1949年”和“1950年——2006年”这两个历史阶段为“经”,以“重大事件”、“重要问题”和“重点人物”这三大内容板块为“纬”,选取了100个影响面广欺骗作用大的中共谎言典型和相关的揭露真相文章辑为一书,意在帮助广大读者朋友理清中共谎言的时间脉络和内在联系,从而在整体上对它们有一个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书有相当一部分文字选自“大纪元”、“看中国”等中文网站上刊登的文章,但原文标题被编者做了改动。凡此类文字均在书中文章结尾处特意注明了原文的标题和作者,原文发表时未署名的或没能查到作者名字的,则仅在文章结尾处注明了原文标题。凡文章结尾处未注明原文标题和作者的,均系编者撰写或根据有关资料整理而成。

最后,特向被收入本书的所有文章的作者致谢,没有他们的贡献,这本书是无法编成的。

洪愿

2007-7-31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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