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处理撤销党籍一视同仁

【新唐人2013年09月13日讯】立法院长王金平涉关说遭中国国民党撤销国民党籍,中央选举委员会已发函到立法院要求注销王金平立委名籍。中选会今天(13日)说,处理政党撤销全国不分区立法委员党籍公文,都是在收到政党来文后依法处理,同一天函请立法院注销立委名籍,对所有政党来文都没差别待遇。

据中央社报导,王金平委由律师提出紧急处置,请求法院立即禁止立法院注销立委名籍,及暂时处分裁定前,暂准王金平继续行使国民党员职权。

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高志鹏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说,中选会组织法规定,重大争议案件处理应由中选会委员会议决议。

民进党团书记长吴秉叡表示,国民党不待申覆期结束,第一时间就送党籍丧失证明书到中选会。中选会到底要等申覆期满或立刻处理,显然在法律上有争议,符合“重大争议案件”,应经委员会开会议决。

他说,中选会竟没经过委员会开会决议,就立刻发函到立法院,要求注销王金平立委名籍,“这样的行政处分明显违法”。

中选会发布新闻稿表示,民国91年处理民进党来函指第5届立委全国不分区选举当选人邱彰丧失民进党籍案、102年台湾团结联盟来函指已撤销第8届立委全国不分区选举当选人林世嘉党籍,请依顺位递补案及王金平案,都是收到公文后同一天行文立法院,请注销立委名籍。

中选会说,依公职人员选罢法处理这些案件,不介入任何政党内部事务,也不受任何政党影响。

不过,台联发布简讯表示,林世嘉案是经合法完整程序,在申诉期后,中选会确认台联党内程序完成,没争议下才发函给立法院,和这次中选会火速发函,“不可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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