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任案更审 教部:指标意义

【新唐人2013年04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12日电)中正大学教授林昭任被控不实核销研究费,最高法院今天撤销发回更审,教育部表示,案件具备指标意义。

彰化地检署侦办大学教授不实核销经费案,今年初起诉10多名教授,引起学术界震撼。包括中央研究院院长翁启惠、国家科学委员会主委朱敬一等人,都曾发表声明,希望不要以贪污罪论处。

中正大学教授林昭任被控拿公款买仪器,部分款项却进到自己户头,台南高分院依贪污罪判5年。最高法院则认为,教授受国科会等单位委托、接受机关补助,就应适用科学技术基本法,排除政府采购法的适用,林昭任也不具授权公务员身份,不应成立贪污罪,发回台南高分院更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长黄雯玲表示,还没仔细看最高法院的判决,但单就结果而言,林昭任的案件具有指标意义。

黄雯玲表示,教育部的立场是厘清学术经费使用的特殊状况,希望法院从宽认定。对于最高法院的判决,教育部予以尊重。

黄雯玲表示,“假发票”事件爆发后,已要求大专校院加强经费核销的法律观念,避免教授不小心触法。

教育部长蒋伟宁日前多次为“假发票”事件道歉,并强调就算是“公款公用”,教授还是有错,只是不到“贪污”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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