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拍未核准眼药水 男判缓刑

【新唐人2011年12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22日电)日本超夯“小花眼药水”目前未获国内卫生署核准,台北市吴姓男子涉嫌透过网路以1瓶新台币280元价格贩卖,被法院依违反药事法判刑3月,不过法官审酌他态度尚可,宣告缓刑2年。

判决书指出,台北市33岁吴姓男子透过朋友从日本买回3瓶“小花眼药水”,因为用不完,于今年3月间,以1瓶280元价格上网贩卖,刊登“日本带回乐敦Lycee小花眼药水,心型防撞盒”的讯息拍卖。

不过小花眼药水目前未获行政院卫生署许可贩卖,属于禁药,尽管卫生单位多次呼吁民众勿擅自购买,仍抵挡不住购买热潮。警方发现吴男在网路上拍卖讯息后,电话联络说要面交购买,将吴男当场逮捕。

法官将小花眼药水送检验,发现眼药水含药物成分,宣称有消除疲劳、消除红眼症状等功效,且未向卫生署核准,认定吴男违反药事法,判刑3月,不过审酌他态度尚可,给予缓刑2年,并向公库支付1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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