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加国12年及远华案回放

【新唐人2011年7月23日讯】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远华案的概况,以及赖昌星逃亡加拿大12年的经历。

1999年4月,厦门远华走私案被立案调查。据中国官方统计,从1996年到案发,赖昌星的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税人民币300亿元,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员,包括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总参情报部常务副部长姬德胜等一大批官员,有消息说还牵扯到现任政协主席贾庆林等中共高层。

1999年8月,作为远华案主要嫌犯的赖昌星和家人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以访问者身份进入加拿大。2000年,赖昌星和家人在温哥华提出难民申请,2002年被拒。随后,他通过司法复核,上诉,申请遣返前风险评估,然后继续司法复核,上诉等法律程式,试图留在加拿大。2010年中国向加拿大移民部做出了不判处赖昌星死刑,不虐待,公正审理案件的保证。2011年7月7日,移民部第二次做出风险评估,认为他受虐待的可能性不大,并计划在7月12日将他遣返。赖昌星7月11日获得了联邦法院的暂缓遣返令,有效期到温哥华时间7月22日中午12点。他在7月21日再次向联邦法院申请暂缓遣返令时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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