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长涉嫌假监票期约贿选 检不起诉处分

【新唐人】(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三日电)嘉义市竹围里里长萧宗廷,今年一月间,遭检调查获涉嫌以“假监票、真贿选”方式期约贿选,要求邻居支持某立委候选人,嘉义地检署侦结,检方以萧宗廷所允诺的监票报酬与邻居行使投票或不投票,并无对价关系,予以不起诉处分。  今天发布的不起诉书指出,六十二岁的里长萧宗廷,为嘉义市第七届立委候选人庄和子的桩脚,为使庄和子顺利当选,于去年十二月下旬,陆续请托邻居陈云月等十二人,在一月十二日投票当天,担任投开票所的场外监票人员,事毕每人可得两千元。

  嘉义市调查站据报,于一月五日前往被告萧宗廷住处搜索,查扣“竹围里监票名册”;萧宗廷坚决否认是“假监票、真贿选”,并供称,是庄和子竞选总部人员请托,希望找里民监票,监督对手有无舞弊,每人报酬是两千元,而收取陈云月的身份证影本,为总部人员要求,如此才有所依据。 不起诉书并指出,被告萧宗廷向邻居陈云月收取身份证影本,并交予竞选总部人员,且在住处查扣到监票员名册,与一般贿选常态,简单抄写受贿者名单,或根本未留下任何受贿者资料,大相径庭。因此,萧宗廷是基于请托陈云月等人监票的意思,而承诺给予报酬,并非基于行贿,陈云月等人亦非基于投票受贿,而应允收受报酬。

  检方最后以被告萧宗廷所允诺的两千元监票报酬与陈云月等人行使投票或不投票,并不具对价关系,皆认为被告等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予不起诉处分。970303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