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女港法庭涉偷拍被控 拒答是否央企高層

【新唐人2018年05月26日訊】香港法例規定不可在法庭內拍攝,不過近3個月已有四個大陸人在法庭內拍照,其中大陸女子唐琳玲涉嫌拍照案,星期五在高院審理。唐琳玲一度拒絕義助的大律師艾勤賢作代表,又拒絕回答是否中資高層

持香港身份證的唐琳玲離開法院時,被大批傳媒追訪。她聲稱要自辯,拒絕義助的大律師艾勤賢做代表。

大陸女子唐琳玲:「因為我懷疑在他代表我,有一些私人的訊息透露給媒體,然後給媒體誤導,我覺得我有能力也足夠高等學歷去為自己自辯,而且我相信法律是公正嚴明的。」

有報道指唐琳玲手持中鐵建高層名片,不過中鐵建否認有此人。有網民踢爆她的電郵地址網站,是自己私人註冊,懷疑她持假名片。本台記者追問她身份,她也拒絕回答。

法官指今次不是個別事件,後果可以很嚴重。警方已展開調查,律政司會決定下一步行動。

記者:「唐琳玲案件押後到下月15日再審,法官獲准她以5萬元保釋,並在72小時內交付保釋金。」

新唐人記者梁珍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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