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中原銀行借債不還 債權人求償無門

【新唐人2018年02月13日訊】中原銀行河南省最大的城市商業銀行,也是河南省唯一一家省級城市商業銀行。而中原銀行新元支行的前身是新鄉銀行中原支行,也就是違規借債迫使行長「自殺身亡」的那家銀行。雖然事發多年,不過最近突然成了財經媒體的熱點。對於原行長張立突然非正常死亡,銀行方面也以此為由,拖而不決,債權人則是求償無門。

2014年5月15號,原新鄉銀行中原支行行長張立以內部資金周轉為由,向新鄉籍人士許劍波借款2300萬元,並出具借款手續,借條由張立本人書寫並加蓋支行公章,約定月息2分。

債權人許劍波:「原來的新鄉銀行的行長叫張立,他就是說,想用錢。我們原來一直都在跟他合作,給企業貸款過橋,然後我們把錢打在他指定的賬戶上。銀行經常跟一些企業貸款過橋,我們就叫過橋,有些企業貸款到還的時候再貸出來,需要有過橋資金,用幾天或幾個月,最多一個月吧,一直有這樣,很普遍的現象。國家對這塊,可以說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都是潛規則。」

這筆借款類似於委託貸款,就是銀行為特定企業的過橋融資。

債權人馬春枝:「他這個錢都用在它內部資金運轉,給我們都是,當時都是行長寫了一個借條啊,然後蓋上他們銀行的公章,然後還寫上的內部周轉,全國好像都有這樣的情況。」

據報導,新鄉銀行中原支行(即中原銀行新鄉新元支行)長期以來,以內部資金運作為由,攬儲由來已久。該行多個支行聯合共同操作「內部資金運作」,並且由市行審批緊密合作而成,這種運作方式已有數年。

馬春枝:「後來我不知道他在市面上借了很多錢,大概兩個多億,我都不知道。後來去找他的時候,一直找不到他,找不到他,就聽說他借別人的錢,人家也是在找他,然後有幾個人把他困住了,困到一個酒店裡面,然後第二天都死了,不知道是被人家害了,還是自己,說是自己自殺啦,到醫院搶救沒有搶救過來。」

這起案件在2017年6月21號濮陽中級法院做出判決,要求中原銀行償還半數的貸款本息,但中原銀行認為是張立個人行為,不願承擔賠償,於6月30號向河南省高院提出重審申請。

馬春枝:「就是他們中央銀行找了省領導,省銀監局,省政法委,找了好多部門,去給那個省高院那個廳裡面的人員施加壓力,當然包括省政府也親自派人給省高院開了一個會,就說,原話是站在政府的角度去考慮這個事,不要讓政府損失太大,就是根本不想給我們錢,一個是拖我們的時間,再一個就是說連談都不談。」

現中原銀行新鄉分行行長助理馮傑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事件涉及人數大約40多人,總金額在二至三億元。銀行的此類運作方式,是上下級支行和其他支行員工共同完成的,債權人認為,銀行不僅有明顯過錯,同時更存在明顯的故意性。

美國南卡羅萊納大學艾肯商學院教授謝田表示,作為銀行來講,出現這麼大的虧空,其他職員應該都知道,這些人哪去了?沒有報告也不公開,不披露還幫著掩蓋著。

美國南卡羅萊納大學艾肯商學院教授謝田:「更糟糕的是,湖南省委巡視組他在巡視中央銀行後,給出的意見是黨的領導弱化,政治核心作用沒有充分顯現,這就真糟糕,這個真是,他們根本不著邊際,實際上不是黨的領導(弱),是黨的領導強化這個行長,他是作為共產黨的官員代表,他的權力太大,沒有監督也沒有那個制衡,才會出現這種挪用資金,資金週轉不靈的問題。」

謝田認為,銀行資金週轉不靈,上級監管也不知道,行長以私人名義去向私人借款,這就是大問題。現在應該追究的是,當時為什麼資金周轉不靈,那資金跑哪去了?

採訪/陳漢 編輯/黃億美 後製/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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