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致習近平及中國能建汪建平書記的一封舉報信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9月29日訊】尊敬的習近平主席、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汪建平書記:

您們好!

我叫王英強,是西北電力建設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簡稱四公司)的退休職工。我兒叫王小剛,是西北電力建設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簡稱三公司)的職工,於2007年2月6日由公司調入蒲城項目部工作,任項目部保衛部糾察,做門衛工作。去蒲城工作前身體健康,無任何疾病。2月7日第一次上班,被安排值晚8點的班,接班時他看到門衛室門鎖著,就到值上一班的同事陳文才的宿舍門口喊陳文才要鑰匙,陳文才認為暴露了他曠班的情況,放出藏在宿舍的值班的大狼狗,把王小剛咬得腿上鮮血直流,滿院子的幹部、工人、小車無人救助!我兒自己向農民問路,步行到鄉衛生院看傷打防狂犬病疫苗救了自己。我在與王小剛的電話交談中發現情況不對頭,立即趕到蒲城項目部瞭解實情後,找相關領導要求處理問題和上報工傷,單位領導拒不處理任何問題也不准王小剛休息,還剋扣了王小剛的工資和獎金。

2007年3月24日,我帶著王小剛找保衛科長張小兵要獎金和以前的工資,張小兵和財務科長白石等七八個人在食堂裡面找到我們,食堂管理員王懷忠現場指揮,辦公室主任張廣利抱住我,讓農民三人打我兒子,在食堂裡邊和外邊共打了4次。張廣利、張小兵還威脅我:你兒還要不要工作?滿院子幹部、工人,沒有任何人敢出來勸阻。事後不許我們報案,不讓休息,不給治病,如休息就停發一切。我看事情嚴重,只得將我兒強行帶回家中休養治病。

王小剛被單位的人有意放狗咬傷、被毆打、被欺負,身心受到嚴重傷害,連續多天晚上做惡夢嚇得他睡不成覺,第四軍醫大學西京醫院確診為偏執型精神障礙,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必須要有家人常年照看。

我向蒲城當地的派出所報案,隨後又向蒲城縣、渭南市的公安機關報案,直至向陝西省公安廳報案,至今都不給立案查處。陝西省公安廳信訪室主任夏琛明甚至對我說:「狗把你兒子咬了,你找狗去!找我們做什麼?」

十多年來,我到北京公安部、中紀委、國家電網公司、國務院信訪局、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上訪多次,到咸陽市、陝西省各級政府部門上訪不知有多少次了。以陝西省公安廳為首的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至今仍堅持不依法辦案,還組建了咸陽市公安局、渭城區公安分局、渭城區信訪局、渭城區化工派出所、渭城區渭城街道辦、四公司社區等多家基層政府機構,對我全家實行長年暴力維穩,樓前樓後加裝多個攝像頭,非法實行24小時監控,白天有人監視、監聽,晚上屋前屋後站崗放哨,外出有人跟蹤,門窗多次遭打砸;我無數次被截訪、戴手銬,多次遭毆打。我及我的家人經歷了不知多少次的威脅、謾罵、羞辱、軟禁、關押、不准吃喝、上門打砸、斷電、監聽電話、剪電話線、暴力截訪、上訪銷號刪記錄、微博強行銷號幾十個等多項暴力維穩手段的殘酷迫害。不但原始案子沒有得到絲毫解決,後續暴力維穩的惡果滾雪球似的只增不減。我全家四口已被迫害成一死二殘,接近家破人亡。

2016年下半年我再次到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北京總部信訪處上訪,如實反映我兒王小剛一案。在他們的多次督辦和我親自到三公司交涉下,三公司信訪幹部徐紅兵極不情願的於2016年12月1日向我家出示了拖欠王小剛2007年至2016年的歷史工資賬單,並告知我們這些錢都挂在一個名叫蔣志剛的在職幹部賬戶上。

我問她為啥要把王小剛的工資長年打到別人的賬號上,而不直接發放給王小剛本人及監護人。她謊稱是因為我家不願提供王小剛的身份證複印件給三公司開戶,所以無法直接打給王小剛。事實是,案發至今,我每年都曾多次到三公司討要我兒王小剛的拖欠工資及其他應得收入,每次三公司都派保衛科長楊斌對付我,一會兒說不知道王小剛的工作關係挂在哪裡?一會兒又說不知道王小剛的工資標準是多少?等等藉口,糊弄我、驅趕我,從未要求我提供我兒王小剛的身份證複印件。

由於三公司堅持不願糾正我兒王小剛2007年至今所拖欠的歷史工資賬目中所存在的種種問題,只是不斷的要求我家儘快領取這筆糊塗賬,迫於無奈,我於2017年6、7月及8月初分三次到北京找中國能建集團總部信訪處上訪,能建集團信訪王建處長也多次電話督辦中國能源建設集團西北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其儘快監督三公司糾正處理我兒王小剛一案。

不幸的是,我於2017年8月10日從北京返回家中,2017年8月11日開始,三公司(從社會上雇佣的陌生人)、四公司及轄區渭城街道辦等多家政府部門就聯合組建了至少幾十人的團夥,24小時三班倒,坐在轄區渭城街道辦多年來為我家專設的維穩監控室裡對我全家的一舉一動進行監控,不允許我外出上訪,也不允許我向群眾公開喊冤,並公開警告說絕不允許我再到北京去上訪,我的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截止目前,我仍無任何人身自由。

即使這樣,他們仍不放心。2017年9月21日下午三點半,以中國能源建設集團西北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張忠惠及兩名姓王的信訪幹部為首的多家企業領導打著節日慰問的口號,來到小區為我家開了一場名為協調案子實為強行終結的會議。詳情如下:

時間:2017年9月21日下午三點半。

地點:西北電力建設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咸陽基地社區物業辦公樓二樓會議室。

參加單位和個人:1.中國能源建設集團西北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張忠惠及兩名姓王的信訪幹部。

2.西北電力建設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蘇志強、人力資源部主任鄧林濤、信訪幹部徐紅兵、一名自稱姓曹的工會女幹部。

3.西北電力建設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兼副總經理艾愛國、信訪主任董小成及其他約五六名不知部門和職務的在職官員。

4.受害人王小剛的父親王英強及王小剛的妹妹王小琴。

備註:中國能源建設集團西北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簡稱西北電建公司)、西北電力建設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簡稱三公司)、西北電力建設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簡稱四公司)。

2007年2月案發當年,蘇志強任三公司的工會主席兼紀檢書記,屬犯罪嫌疑人之一。

首先由張忠惠書記致開場詞,說他來有兩個任務,一個任務是代表三家企業對我家致以節日的問候,第二個任務是帶著極大的誠意協調解決方案。

隨後,由三公司鄧林濤發言,鄧林濤說三公司不能給王小剛上報工傷的理由是:一、王小剛一案並未發生在工作時間,也不在工作地點,也不是三公司的狗,二、由於時間拖的過長,已超過申報工傷的時效,所以不能上報工傷。

我們要求鄧林濤出示王小剛不在工作時間也不在工作地點發生案子的證據,鄧林濤只是小聲說有相關證據,但是沒帶來。

在徐紅兵的提示下,鄧林濤拿出一份案發地蒲城縣公安局的終結答覆,只讀了該終結答覆的第一段內容,下面的內容不讓我家看。說有公安機關的調查顯示該案三公司佔理。我父女二人當場質問他,如果我們家有證據證明蒲城縣公安局的終結答覆存在嚴重的違法辦案行為咋辦?鄧林濤等人不再答話。

隨後,張忠惠宣讀了處理方案,大概內容如下:第一、可以按咸陽市最低工資標準1480元/月的標準執行王小剛以後的工資,第二、三公司工會可以再按400元/月的標準給王小剛困難補助,至於我家所提出的給王小剛上報工傷、同崗同酬和相關賠償的訴求,因為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所以無法支持。

我家當場向張忠惠書記提出質疑,上面這個方案三公司徐紅兵和鄧林濤於2017年4月就曾到我家讀過一遍,但沒有給我們留書面材料,當時我們家沒接受,為啥今天這個方案到了陝西能建集團公司的手裡?

張忠惠說,該方案是三公司起草出來,然後會議匯報至西北電建公司及張忠惠書記本人同意和通過的方案。

我家再次向張忠惠質疑,印象中,該方案最後還有一條,王小剛要想領取1480元/月最低工資標準外加工會400元/月補助,必須我們家先給他們寫一份息訴罷訪的書面材料,否則,不予執行該標準,至於以前10多年的歷史工資賬目中所存在有關2007、2008、2009三年手抄賬中的269元、302元等錯賬問題也不再糾正,這個問題如何處理?張忠惠無法解釋。

我家再次要求張忠惠書記要面對事實,客觀公正的協調此案,不要聽三公司一面之詞,也不要聽我家一面之詞,雙方都拿出法律證據當場對質,如果三公司把我家駁倒了,我家自認倒霉,如果我家的證據把三公司駁倒了,請按相關法律條例處理問題。

隨後,我詢問鄧林濤,我家上訪十多年當中,三公司有沒有曾經收到過有關政府部門的督查文件,鄧林濤說沒有,我當場向眾人出示了咸陽市總工會和咸陽市勞動局曾經督辦的調查材料,在場的所有人無人再答話。我又問蘇志強,三公司和四公司沒改制前歸原國家電網公司管的時候,三公司有沒有曾經接到過國家電網公司的督辦文件,蘇志強說沒有。我當場向他們出示了國家電網公司的2009年和2010年的信訪答覆,他們很緊張的看了一眼,然後說,不就是個信訪答覆嗎,沒有法律效力。我說,當年國家電網公司當著我的面親自給原陝西省電力公司下了文,原陝西省電力公司信訪艾處長應當知道此事。

我父子二人反覆要求張忠惠主持公道,讓三公司和我家同時拿出證據進行對質,我們家不想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想放過一個壞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事實搞清楚以後再談如何處理。

張忠惠見狀,不斷的說這個事情已經十多年了,時間太長很多情況也說不清楚了,如果我們家堅持不同意1480元外加400元的方案,他也無法處理和協調,建議我家最好走司法程序,由法院判決,法院如何判,三公司就如何執行。

我家當場質疑他,多家政府部門的領導也曾多次告知我家,有關王小剛工資和工傷的問題理應由企業負責處理,總不能連王小剛的工資也讓政府部門出吧。如果你覺得處理此案很為難,請你先處理好企業應該負責的這部份,你是西北電建公司的老大,有這個權力。

至於涉及法律方面的部份,我們會繼續到政府部門上訪,要求他們依法糾正和處理。

整個談話過場堅持了一個多小時,張忠惠全程明顯包庇三公司,並與三公司蘇志強一唱一和,四公司在坐的各位幹部均保持沉默,未發表任何觀點。期間,張忠惠見無法駁倒我家,多次找藉口打斷我家的談話,不讓我家繼續說話,只想強迫我家接受他們所謂的最低工資標準解決方案。上報工傷、依法賠償、按照同崗同酬的標準補發拖欠王小剛數年來的歷史應得收入等合理訴求,張忠惠書記、蘇志強等人均不支持,口口聲聲讓我家找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解決。

多年上訪過程中,曾有多位政府部門領導私下對我說,三公司上報給各級政府部門的虛假黑材料就達一米多厚,很多材料都自相矛盾,牛頭對不上馬尾。

陝西省公安廳信訪主任夏琛明曾有一次對我吼道:「你家的案子牽扯一大批人的烏紗帽,誰敢給你依法糾正處理?你也七十多歲的人了,還能活幾天,上什麼訪,好好回家過日子去!」

尊敬的各位領導,我兒王小剛的原始案子就是一個簡單的勞動糾紛及人身傷害案,很多律師都看過我手中的材料和相關證據,都說這是一個鐵證如山,一目瞭然的案子,為啥到了陝西省公安廳、張忠惠、蘇志強等人手裡就成了一個所謂的無法說清也不讓說清的案子?這背後到底有啥不可告人的黑幕?

張忠惠等人口口聲聲說要客觀公正依法處理我家的案子,為啥我要求三公司相關人員出示相關證據與我家的鐵證進行對質時,他們總是要及時岔開話題,推說自己無權處理?我家當面出示了部份相關證據將三公司當場駁倒時,張忠惠等領導為何也不當場表態要依法處理三公司相關領導的違法行為?

我不明白,鄧林濤口口聲聲說有證據證明王小剛案發時不在工作時間也不在工作地點,但卻死活不敢出示。為啥?三公司從社會上雇佣的在職臨時工保安每個月的工資為1800元每月,王小剛是三公司的正式職工,為啥要按最低工資標準?前提還要先簽息訴罷訪材料。既然三公司多年來沒有任何的違法行為,為啥四公司和多家政府部門要長年對我家實行非法24小時監控及暴力維穩?他們在包庇誰?

於當天下午快六點的時候散會,徐紅兵用手機偷偷給我和我女兒暗中拍照,她想暗箱操作什麼?

尊敬的習近平主席、中國能建集團汪建平書記,我是一名為電建企業事業貢獻了三十多年的老職工,我兒案發前也為電建事業貢獻了十多年,懇請您們落實依法治國政策,派調查組下來,深入實際暗訪一下中國能源建設集團西北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西北電力建設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北電力建設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這幾家國企領導班子中數年來所存在的違法違紀問題,依法追究黨內害群之馬的法律責任,公平公正處理我兒王小剛一案,我的要求不高,依法辦案、依法賠償,依法追究相關涉案人員的法律責任,真正做到習主席提倡的終生追責制就行了。

王英強電話:029—-33711064












(責任編輯:陳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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