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婦赤身墜樓4大疑點 專家如是說(視頻)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9月08日訊】陝西綏德的待產孕婦馬某,在即將生產的前夕赤裸墜樓,一屍兩命。導致27歲的馬某跳樓的原因,目前外界所瞭解到僅僅是疼痛難忍的馬某要求剖腹產被拒絕。

事發後,院方和家屬各執一詞。院方發聲明稱家屬不同意剖腹產,拒不簽字,甚至逼得孕婦馬某下跪哀求;而家屬中包括馬某的生母和丈夫都指醫院不給剖腹產,並在待產房赤裸爬上1.3米的窗臺跳樓,質疑醫院失職。

剖腹產究竟被誰否決?綜合事件分析,其中存在4大疑點。

疑點一:馬某是否下跪請求剖腹產?

事發後,榆林市第一醫院公布了一份監控錄像,並稱馬某曾經兩次下跪,希望家屬同意剖腹產。不過馬某的丈夫向媒體表示,「不是下跪,她是疼得受不了,人往下癱軟,我扶都扶不住。」馬某丈夫的堂兄延某也表示,監控中馬某不是下跪,是疼痛時的下蹲動作,一種自然反應,並不是向家屬下跪要求剖腹產。

延某指出,馬某曾經兩次走出產房,說「我痛得撐不住了,跟醫生說一下」。她疼痛蹲在地上時,她的丈夫馬上去扶她,當時旁邊還有待產的家屬在場,她們還好心的提醒,讓馬某在地上先休息一下然後再起身。

疑點二:是誰拒絕剖腹產?

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到底是誰拒絕剖腹產?誰在撒謊?

據涉事醫院婦產科的副主任霍某稱,如果家屬同意剖腹產,醫院肯定會進行剖腹。「檢查以後,我告訴她不是非要剖腹產,產程觀察屬於正常範圍內,你要是配合就繼續觀察,不配合我們就要把你的意見和你的家屬商量,疼痛難忍後不配合接生也可能導致難產,結合胎兒頭比較大,我的意見是,如果你家屬同意的話就給你剖腹產。」

霍某表示他和馬某溝通後出來,家屬仍然拒絕剖腹產,「他們說法是她這麼大的罪都受過來了,快看到結果了他就不願意剖。」

對院方的說法,馬某的生母郝愛英這樣說,「我們甚麼都不懂,肯定聽醫生的。我們問醫生宮口到甚麼程度了。醫生說八指了,那就是快生了,我們把女兒勸回去了。」

郝愛英介紹,「第二次女兒又出來了。我們問醫生,醫生說十指了。當時我女兒說要剖腹產,醫生說,剖腹產也是一個小時,順產也是一個小時,當時醫生還讓女婿過去勸我女兒回去。我們都在外面進不去。」

郝愛英指出,「又過了一會兒,護士跑來說我女兒不見了。我們到處找,後來是女婿在一樓找到的,光著身子,人已經不行了。網上說醫生三次建議剖腹產我們不同意,這不可能,我們不懂,要是醫生說剖腹產,我們肯定會答應,我們甚麼都不懂,肯定都是聽醫生的。也根本不存在因為錢的問題不給剖腹產。」

疑點三:產婦想剖腹產,醫院是否一定要徵求家屬意見?

在疼痛難忍的情況下,馬某自己要求剖腹產,醫院是不是一定要徵得家屬同意?很多人都存在著這個疑問。

一位有著多年代理醫療糾紛相關案件的律師指出,從法律層面來講,患者本人擁有知情同意的權利,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當事患者本人有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這種情況下,醫院應當首先尊重患者的意願。

律師表示,法律條例中有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且要取得患者家屬或者關係人的同意,同時要簽字;如果無法取得患者的意見,那麼要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的同意並簽字。

律師稱如果遇到緊急情況,為了搶救患者,在家屬不簽字的情況下也可以手術。在這種情況下,法定代理人或者被授權人無法及時簽字的情況下,可以由醫療機構的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簽字。

疑點四:醫院是否盡職?

田吉順是一名婦產科大夫,有多年在浙江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的臨床經驗。田吉順表示,產婦在待產室內是可以走動的,這是產婦的自由,醫生不會限制,甚至有時候還會鼓勵產婦進行走動,對順產有幫助。

田吉順認為,這次事件的關注點被帶偏了。他認為醫院是不是在孕婦產程當中盡職,這才應該是人們需要注意的。他表示根據醫院披露的外科護理記錄單來看,8月31日下午5點50分,馬某的宮口近全開,「根據監控錄像,產婦在宮口近全開之後,還到處走動,在我看來是有疑點的。」

田吉順表示,臨床認為,如果孕婦是順產,當產婦宮口近全開,那就意味著孕婦快要生了,最多超不過兩個小時。他指出,一般來說如果超過1個小時還沒有生產,那麼作為醫生就要考慮是不是難產。因此在宮口近全開之後,醫生和護士要隨時關注產婦的情況,隔一段時間就要記錄一下產婦的生產情況。

田吉順觀察到,目前醫院披露的護理記錄,從5點50分到7點19分,中間只有三次記錄,而且記錄中也沒有宮口全開、胎兒頭位情況等關鍵的信息,而且醫院只是強調產婦「極不配合,家屬表示理解,拒絕手術」等。

田吉順認為,如果按照正常的順產流程,到了晚上7點19分,這個時間應該是醫生指導產婦生產,或者判斷是否難產,如果是難產要改為剖腹產。如果醫院拿不出更為詳細的產程記錄內容,意味著醫院可能存在失職。

(記者李若愚報導/責任編輯:秦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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