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年舊規需更新?洛縣或增兩縣政委員

【新唐人2017年05月27日訊】自1852年以來,洛杉磯縣的縣政委員會,就一直由五名委員組成。近期,加州州參議員托尼·門多薩(Tony Mendoza)提出修憲案,希望增加縣政委員的人數,好為不斷增加湧入的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務。

加州SCA12號憲法修正案,要求每位洛縣縣政委員所代表的人口不能超過140萬人,因此,現有五名成員、代表超過1000萬人口的縣政委員會,可能會再增加兩人,達到一共七人。但該提案遭到不只一位現任縣政委員反對( Kathryn Barger & Sheila Kuehl)。

洛縣縣政委員 Kathryn Barger:「政府機構不是越大越好,如果你詢問民意,增加官僚不能讓民眾獲得更多服務。」

法案發起者認為,如果將洛杉磯縣算作一個州,人口將排全美第八。而150多年前成立縣政委員會時,每個委員代表人數僅為2500左右,而現在卻超過200萬,已經不能有效為龐大民眾服務。但縣政委員巴格認為事實並非如此。

洛縣縣政委員 Kathryn Barger:「洛縣有88個城市,不是只有縣政委員,我們會與當地領袖合作,一起完成工作。」

目前該法案仍在等待州參議員討論,若要具體實施,還需通過2018年6月的民眾公投。

新唐人記者李子文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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