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笑快評】周永康及其家屬被判刑 內含玄機

【新唐人2016年06月22日訊】日前周永康的妻子賈曉燁、兒子周濱和侄子周鋒分別獲刑。周永康案從「秘書幫」、「石油幫」、「四川系」、「政法系」延伸到家屬犯罪。這背後釋出什麼特殊含義?

首先的一個含義是,習近平政權目前仍是用經濟罪形式來懲治與江澤民犯罪集團有關的罪犯。比如,周濱最嚴重的罪行並不是受賄罪,而是用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頂替死囚犯,從中獲取巨額利潤,而這過程中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這是殺人罪。但這個重罪並沒有列入罪行中。我認為,將來當江澤民集團主犯江澤民被公開抓捕和審判時,所有成員的罪行將被徹底清算。

第二個含義就非常有意思了。上面談到周濱最嚴重的罪行是用法輪功學員頂替死囚犯,並活摘器官。習近平政權雖然沒有明說這一點,但卻用宣布判罪的時機間接透露了這一點。周濱被宣布判刑是6月15日。就在前一天6月14日美國國會全票通過制止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決議案,而周濱和其父周永康都涉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習近平當局實際上是對國際社會做出一種呼應,意思就是:我已經在懲處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犯了。

如果我們回顧一下,習近平當局總是選擇與法輪功有關的時間點處理江派罪犯或做出重要表態。與法輪功有關的有幾個日子:4.25、5.13、6.10和7.20。99年4月25日是法輪功學員集體和平上訪日子;99年5月13日是世界法輪大法日;99年6月10日是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非法組織610辦公室的日子;99年7月20日是江澤民開始鎮壓法輪功學員的日子。今年4.25前後,習近平罕見就信訪、宗教和政法這三個與4‧25直接有關的敏感問題做出重要表態。今年5.13習近平當局通報令計劃被提起公訴。去年6月11日周永康被判無期徒刑。去年7月20日令計劃被「雙開」和移送司法。我認為,習打擊江是既定的,選擇日子是具有政治含義的。這一系列「巧合」並非巧合,而是在告訴公眾:反腐是明線,暗線是打擊迫害法輪功的江派血債幫。習是通過不斷選擇與法輪功有關的時間點處理江派,使打江明朗化。

第三個含義是,誰犯罪誰承擔。賈曉曄、周濱和周鋒三案中都有共同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從他們被罰款數額推斷,他們受賄數量並不小。這就是說,不是因為周永康犯了罪株連家屬,而是他們本人利用周永康的權勢犯了罪。治罪到個人,家屬自己犯罪自己承擔,誰也代替不了誰,誰也推不了責任。這跟治罪谷開來,或以後的谷麗萍是一個道理和模式。

第四個含義是,在習近平已軟禁、並即將公開抓捕江家父子的關鍵時刻,判罪周永康家屬實際釋放出將對江家父子一網打盡的信號。習近平曾多次強調家風問題。習在中紀委18屆6次全會上說,有的領導幹部縱容家屬收財斂錢,將多年從政積累的人脈和面子用在子女非法牟利上,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響經商謀利,危害不可低估。古人說「莫用三爺,廢職亡國」。習這番話就在意指江家父子、曾慶紅父子等。周永康家屬獲刑的事例實際在警告江曾等:這是玩真格的!下一個輪到你們了!

總而言之,宣判周永康家人具有特殊含義,最主要的是暗示了打擊江派迫害法輪功罪行這條主線,同時也對江派犯罪集團起到震撼和分化瓦解作用。

責任編輯: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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