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再伸黑手 在泰芬蘭法輪功學員護照被警察沒收

【新唐人2015年7月7訊】繼拘留一些法輪功學員之後,中共操縱部分泰國警方人員阻止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行為仍在繼續。7月,已先後有兩名在泰國芭提亞講真相的芬蘭法輪功學員被警察非法沒收護照並罰款,警察直言「是中國大使館讓我們這麼做的。」據了解,自2014年8月至今,已有22名大陸法輪功學員被泰國關押。

7月6日下午19點30分左右,3名法輪功學員在芭提亞碼頭向中國遊客派發真相資料。不遠處,有幾個基督教徒在那派發聖經。

突然一位西方人形象的基督徒走了過來,用中文說自己是警察,給兩位法輪功學員拍照後,讓他們離開,並在中國遊客面前誣衊法輪功。

法輪功學員陳女士說:「當時我問他,你說你是警察,你的證件呢?自稱是警察的基督徒的西人不回答,只是不停地打電話,不停地驅趕我們,並不斷地誣衊法輪功。」

二十分鐘後,2名泰國城管出現,奪走陳女士手中的報紙,同時強行翻她的包,將裡面的資料全部拿走,禁止陳女士等人講真相。同時要陳女士出示護照,給陳女士和護照拍完照後表示:「你們將不能再來泰國。」陳女士詢問原因,城管表示,她們在這發資料,違反泰國法律。

陳女士非常詫異:「我在泰國呆過好幾年,當時泰國警察都與我們一起打展板拍照,對我們非常友好,可見我沒有違反泰國的法律,我不明白你們為什麼這樣說?」

城管便在自己手機里輸入一段英文給陳女士看,陳女士看到手機里寫著:「是中國大使館要求我們這樣做的,不讓你們在這派發法輪功資料。」

2010年,善良的泰國城管與法輪功學員一起打真相展板。(資料照片)



2010年,大陸遊客在芭提雅觀看法輪功真相展板。(資料照片)


雖然陳女士的護照是芬蘭政府所發,但是泰國城管仍然將護照沒收,並開罰單,要求陳女士第二天到芭提亞市政府去拿自己的護照。

在此之前4天,也就是7月2日,從芬蘭到泰國講真相的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楊女士也遭遇過同樣的事情,當時楊女士手舉著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展板給中國遊客看,8點左右,來了一群城管,其中有兩個城管將楊女士手中的展板搶了過去,並且開了一張罰單,要求楊女士簽字,楊女士拒絕了簽字,並且拿出了芬蘭護照給城管看,城管拿走了護照就沒有再還給楊女士,並且代替楊女士在罰單上簽字,還給楊女士拍照,讓她第二天去交罰款。

7月3日上午,楊女士曾與其它法輪功學員一起到芬蘭駐泰國的領事館求助,她們向領事館官員說明了情況,同時向這位官員介紹和遞交了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被迫害的真相資料。芬蘭領事館官員看過資料後,給巴提亞城管打了電話。與城管通完了電話後,官員就對她們說:泰國城管說你們違反了泰國的法律,所以應該去交罰款。

但沒人告訴楊女士,她究竟違反了哪條泰國法律,也沒有說明城管沒收護照是否是違法行為?法輪功學員只好無奈離開芬蘭使館。

7月7日,楊女士和陳女士,一起到巴提亞市政府找到副市長說明情況,副市長說:現在泰國政府和中共做生意,中國的遊客這麼多,得靠中共吃飯,你們平時在景點發發資料,要是沒有中國大使館發話,我們已經是睜一隻眼睛閉一隻眼睛了。以後不能在那發法輪功資料了。

最後每人罰款500泰銖(約15美元),才把護照拿回來。

泰國城管給楊女士與陳女士所開的罰單。(本人提供)


自從2014年8月以來,中共脅迫、操縱部分泰國警方人員已經抓捕多位到泰國申請政治庇護的法輪功學員,不顧他們受聯合國(UN)保護,執意將他們送進監獄。

歐洲議員恩斯特曾寫信呼籲泰國政府釋放法輪功學員,在信中他寫道:「自中共於1999年全面迫害法輪功以來,中共政權一直企圖通過外交,政治和經濟手段將對法輪功的迫害延伸到海外。過去十多年來,中共對泰國政府的持續施壓的行徑致使泰國警察和其它泰國政府部門嚴重侵犯了泰國境內的(中國籍)法輪功學員的人權。」

恩斯特在信中表示憂慮:「為此,我現在尤其關注在泰國尋求(聯合國)政治庇護的中國籍法輪功學員的處境,他們正遭受著抓捕和關押,並面臨著被遣送回中國的真實危險,這是在中共施加的巨大的政治壓力的情況下發生的,泰國警察和其它泰國政府部門都承認了這一點。另外,有很多證據表明,中共政權採用各種手段唆使脅迫(泰國政府部門)侵犯了這些中國籍法輪功學員和(在泰國)尋求政治庇護的法輪功學員的人權,比如通過經濟施壓與誘惑手段企圖將他們遣送回中國。」

一位在泰國的法輪功學員說:「每天到芭提雅旅遊的大陸民眾很多,法輪功學員在景點上向大陸遊客講述中共的邪惡,因此每天都有大量遊客明白真相,為了不和中共同流合污,他們紛紛聲明退黨、退團、退隊,此舉引發中共恐慌。近期泰國抓人事件,均是中共在背後操控,企圖在海外製造恐怖氣氛。」

2015年3月13日,芭提雅曾有6位法輪功學員被抓,他們分別是趙國梁、桂百玲、王靜波、王志勇、林燕、徐夢蘭。當時法輪功學員善意地向泰國警察講真相時,泰國警察表示,不是我們想要這樣做,不是我們要抓你們,是上邊,上邊給的壓力……。據了解,這幾名法輪功學員在獄中都不同程度遭到了警察暴力對待,目前已被轉送到曼谷的移民監獄。

2015年4月10日,泰國移民局警察在芭堤雅又抓捕了中國籍法輪功學員王虹和吳曉燕,隨後,他們被關押在一個當地天海灘警察局四平米左右小黑屋裡長達48個小時(2人並非夫妻)。

2015年6月15日當地法院開庭,判王虹和吳曉燕繳納罰款2000銖(約60美元),拘禁3個月,緩期2年執行。因緩期2年執行,按正常程序繳納罰款後即可當庭釋放,但是沒有人想到,早在1個多月前,在法院還沒有做出判決之前,泰國移民局就發出扣留單要求法院警察將兩人送到移民監獄。

(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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