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反邪教協會 被指是一個非法組織

【新唐人2014年6月4日訊】(新唐人記者易如、公孫覺採訪報導)山東招遠殺人案發生後,中共央視乘機批判邪教,不但沒賺得百姓認同,反被網民揭底中共是最大邪教,輸得精光。受中共掌控的反邪教協會不服,日前也出來助主,再次污衊法輪功。經專家分析,發現不但中共隨便定義邪教的做法是違法的,而且反邪教協會也是非法的。

繼6月2日中共央視公佈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共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7個邪教組織和中共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7個邪教組織之後,3日中共操控的中國反邪教協會又介紹11種較為活躍的邪教組織,把法輪功放在首位,採用中共一如既往手段進行的批判。

中共爲什麽借山東招遠命案大肆宣傳反邪教?中共定義邪教的依據是什麽?中共把法輪功作為X教對待的背景是什麽?等等。對此本台記者採訪了時政評論家橫河先生。

橫河先生認為,從法律層面講,中共媒體所羅列的機構沒有一個有資格判定哪個組織是否是邪教的。

橫河:「中共中央是一個政黨機構;國務院屬於行政機構;公安部也是隸屬於行政機構,它們都不是立法機構,怎麼能隨便認定呢?其次,從更大的角度講,中共隨便把一個他不喜歡的組織說成是邪教,這個很荒唐。」

橫河還說,「中共是相信無神論的,他能認定哪個神能夠信,哪個神不能夠信嗎?這不很荒唐嗎?」

對於反邪教協會,橫河分析,它其實是中共操控的,其自稱是民間組織、非政府機構、非盈利機構,它更沒資格認定什麼東西。

橫河:「國際上沒有什麽規定什麽是邪教,什麽是正教,民主國家它的普適價值是信仰自由,他不能定誰是邪教,世界上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中共公佈這些組織有什麽意圖?橫河分析認為,中共是在「為便於招遠凶殺案說話,找一點理論根據;同時為對非官方的宗教進行一次大的打壓,找點理論根據,找點所謂的法律依據。」

橫河進一步評論說,「按照中共憲法規定,有信仰自由,就根本不應該去打擊任何信仰的,不能說你共產黨規定那個信仰可以信,那個信仰不能信。這根本不符合憲法精神。儘管是中共自己定的憲法,糟糕的憲法,他自己都不敢去執行。」

中共把法輪功當成X教打壓是有背景的

「中共爲什麽把法輪功抹黑為X教?」橫河說,中共自己是一個政教合一的組織,它給別人定邪教的原因很簡單,它認為不聽它話的,或者它認為控制不了的,它就可以給你扣邪教的帽子。

橫河說,「其實給法輪功下X教定義是江澤民幹的,它是有一個背景的。」

1999年7月22日,中共當局以民政部的名義宣佈法輪功為非法組織進行打壓,因為法輪大法研究會當時沒在民政部註冊。江澤民原猜想3個月內就能把法輪功消滅,想以此名義進行鎮壓。

但是以此名義鎮壓只能針對北京當地,不能針對其他地區,3個月過去了,法輪功問題沒能解決,江澤民有些急,於是就又給法輪功定性升級。

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在回答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提問時,信口講「法輪功是×教」。隨後10月28日,中共《人民日報》以此話為題發表社論,私自給法輪功定性。而此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都未對法輪功做出任何決定。

橫河說,中共法輪功定性的程序是完全違法的,而且也是不成立的。

中共自製的六條邪教標準砸了自己的腳

據關注法輪功人權的律師講,中共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所幹的一切都是違法的。

雖然中共媒體煞有介事地列出判定邪教的六大特徵。可是諷刺的是,中共的六條特徵越來越被民眾用在中共身上,尤其是這次招遠命案之後。

有不少評論認為,打死人者的個人犯罪行為跟其信仰和參加的組織不可混為一談。有網友問道:「如果在麥當勞打死人的那傢伙不是全能神教徒,而是共產黨員,請問山東省政府會藉此發起清除共產黨的活動么?」

6月3日,在美國普渡大學作訪問學者的北京律師張凱指出:最需要警惕的是政府。政府不是國家,他們只是為國家服務的機構。如果一個政府信奉邪教或信奉邪惡的理論,那將是災難性的,它的傷害甚至會波及幾代人。

有網友說,「共產黨為保住自己邪教教主的地位,隨意定性其它教派。共產邪教總部辦公室『打四黑鋤四害』幾十年忙乎著就是自己打自己,被打的黨員多(邪教成員)互相打。「

還有網友說,「按共產黨的說法,共產黨完全符合邪教的特徵。」

網友共匪剋星還舉了一個例子:紅衛兵把「四類分子」打死了,還大叫「大快人心」!這不是邪教是什麼?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里,對農民打死鄉紳的痞子做法也大叫「好得很」,這不是邪教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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