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訪民狀告政府「被精神病」 秘押6年

【新唐人2014年5月8日訊】(新唐人記者博文綜合報導)江西年近六旬的農婦因為連年上訪狀告鎮政府被送入精神病院,截止目前已經在精神病院度過6個春秋。

因上訪獲罪 精神病專家稱荒唐

但陸媒記者發現,在和鄧愛仔的交談中,鄧有問必答,思路清晰。

鄧女士堅決否認自己有精神病,據其講述,1995年自己和前夫離婚後,她的弟弟和妹妹為謀取錢財收取禮金,在自己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為其包辦婚事,自此她和弟弟、妹妹「老死不相往來」。自己的眼睛也被當地鎮政府工作人員打傷並且失明。

水北鎮樓山村一位和鄧女士有過長期接觸的鄰居表示,由於鄧和前夫經常吵架,最終造成婚姻破裂。

據了解,鄧愛仔和前夫是經過水北鎮法庭判決離婚的,但是一直沒有收到判決書,鄧為討要判決書曾多次到鎮政府上告,並說自己的弟、妹強行操控自己的婚姻。2000年鎮政府的一男性工作人員將其右眼打傷,因為沒錢醫治,最終導致失明。

鄧愛仔回憶稱,事發當天她找鎮政府說理,和一名大概二、三十歲的男子發生爭執,該男子揪住自己頭髮往地上撞,並用腳踢,右眼當時就腫了,看不清東西。

從此,鄧為了狀告鎮政府的暴行開始了越級上訪。據水北鎮一名老人回憶,打那以後,就看到鄧愛仔常年戴著一副眼鏡,看人總是很吃力的樣子。她還是經常到水北鎮政府告狀,還跑過新余、南昌,但那以後,再告狀就是為了她那顆被打的右眼。

2008年11月11日當地鎮政府將她送入江西新余第二醫院精神病房。

水北鎮政府一位原綜治辦人員聲稱,「如果真被打了,也是臨時工打的。」

一位綜治辦姓黃的工作人員稱「鄧愛仔是腦子有問題」,其理由是,「她總不聽勸,總是去南昌上訪,政府每年都要接她十幾次」。

根據鄧愛仔入院當天的護理記錄顯示,鄧愛仔被水北政府人員強行帶入病房,鄧愛仔思維邏輯正常。

新余第二醫院董事長王國根稱,根據醫院的規定,凡是由政府送來的精神病患都必須有公安局開具的「強制治療」證明。

但是負責精神科檔案保管的該院工作人員表示,鄧愛仔當時是由政府工作人員送來的,並沒有開具公安證明。

一個長期與鄧接觸、具備醫學專業資質的人士透露,鄧愛仔並非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她被送到醫院的主要原因是反覆上訪。

他認為,僅靠「多語」、「行為過激」等表現就此簡單地認定有「偏執型精神病」是片面的,將「反覆狀告政府」的行為寫進病歷,作為判斷精神病的依據純屬荒唐。

文章報導稱,在這個幾近與世隔絕的角落,她的故事少有人知。如果不是有知情人向外界透露,她可能會這樣一直下去,「甚至到死」。

鄧愛仔和前夫曾育有兩女一子。去年兒子來探望時表示,一直不知道鄧愛仔關在精神病院,否則早就來了。

中共體制是造成「被精神病」現象的毒根

2014年2月13日湖北省民間機構《民生觀察工作室》發布《二0一三年中國精神健康與人權(被精神病)年終報告》,其中披露大量中共當局利用精神病院迫害維權人士的黑幕。其中包括, 2013年「被精神病」的民眾範圍、迫害原因及迫害手段等具體細節。報告指出,這些「被精神病」的公民在精神病院被施以至少十種酷刑,包括捆綁、長期囚禁、吃藥、打針、電擊、毆打、侮辱、威脅、鼻飼、虐待。

民生觀察工作室》的創辦人劉飛躍向《大紀元》表示,「資料庫中有一部份是法輪功學員「被精神病」的案例,都是被『610』這些機構強行送到精神病院裏面去,也是非常殘忍的,是對人權和法制的粗暴踐踏。法輪功學員遭受這種待遇,是一種違法行為,都是應該譴責的。當然還有我們沒有調查接觸到的,包括法輪功的學員『被精神病』案例。」

該報告譴責,這種「被精神病」現象長期存在且越來越嚴重的根本原因就是中共的體制,這種體制不改變,「被精神病」現象還會繼續存在。

聯合國調查顯示,用「精神病治療」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是一個自上而下系統實施的有計劃的政策。

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諾瓦克先生(Manfred Nowak)在2009年1月14日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七屆會議提供的《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問題特別報告》中說:「本特派專員訪華時注意到,在中共的行政拘留中,他們經常采 用『強製藥物治療』手段。在很多[藥物濫用]的案例中,他們[受害者]被關押和強制治療並沒有經過法律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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