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東統戰部長被判死緩 曾被汪洋罵「狗官」

【新唐人2014年3月1日訊】(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中共廣東統戰部前部長周鎮宏貪污腐敗案2月28日一審宣判,周鎮宏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此前有媒體報導披露,周鎮宏當年一路被李長春提拔,在汪洋主政廣東時期,周某常與汪洋暗中作對而被汪洋罵作「狗官」。

據河南省高院網站消息:2014年2月28日,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周鎮宏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信陽市中級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周鎮宏於2002年7月至2011年春節期間,利用擔任茂名市與廣東省有關公職的職務上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企業經營、當選政協常委和政協委員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何俊海等33人給予款項2464萬餘元。此外,周鎮宏還有3700萬餘元財產無法說明來源,犯受賄罪與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法院稱,周鎮宏在被調查期間主動交代了有關部門尚不掌握的受賄事實,認罪態度良好,且贓款已全部追繳,因此判處死緩。

據公開的資訊,周鎮宏現年66歲,2002年至2007年曾出任廣東省茂名市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之後升任廣東省委統戰部長及省委委員、常委。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周鎮宏被「雙規」或與2011年茂名官場震蕩有關。當時,茂名多位官員因貪腐被查乃至受審,級別最高者為時任茂名市委書記的羅蔭國。羅蔭國落馬前曾表示,之前落馬的幾個副市長,都是周鎮宏提拔起來的官員。

2012年2月28日,中共全國政協於決定撤銷周鎮宏的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2013年2月8日,中共官媒央視報導宣布開除周鎮宏黨籍與公職。

報導稱:「周鎮宏利用職權之便,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對茂名市發生的系列嚴重腐敗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已構成嚴重違紀,涉嫌犯罪。」

2014年1月,周鎮宏案件在信陽異地審理。

據大紀元報導,早在江系大員李長春任廣東省委書記之時,就將江澤民「以腐敗換團結」的權術複製到廣東,大力提拔腐敗分子。周鎮宏的一路提拔皆來自李長春,是以在汪洋主政時與其暗中作對,也因此被汪洋罵作「狗官」。

周鎮宏在擔任茂名市委書記期間參与迫害法輪功,並多次在公開會議上煽動仇恨法輪功及指使迫害。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在周鎮宏擔任茂名市委書記期間,至少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人長期被「六一零辦公室」騷擾、抄家、流離失所、送入監獄酷刑虐待。

這次周鎮宏被判死緩的消息在媒體上公開報導後,迅速引髮數萬網民圍觀與熱議。

有網民質疑:「為什麼貪幾十萬的死刑,貪幾千萬的死緩,這還叫法律么?」

「第十三感」說:「中國的貪官怎麼沒有判死刑的!這些在押的貪官有幾個是刑滿釋放的!他們任職期間大吃大喝公款消費有不少得了富貴病,也有不少人保外就醫的!應該槍斃幾個看誰還敢貪!」

老狼嘆到:「6000多萬死緩。夠輕的。要不是官就貪呢,6000多萬都死不了!」

風中的小小強說:「這種人都不槍斃,太沒有王法了。贊同槍斃立即執行的支持一下。」

靜心表示: 「殺一個,明天就會遍地跳樓的,走路可得小心點,別被貪官咋著了!體制問題,槍斃一個還會出來一批。沒用。」

眯老虎問道:「西方和香港對貪官會判死刑嗎?但為什麼西方和香港沒幾個貪官呢?」

飲水思源呼籲:「老虎打了部份。但蒼蠅使城鎮鄉村人民生活難過。蒼蠅幾時開始滅呢?能滅到蒼蠅的一天嗎?我們在期待哪天到來。」

楊柳風跟帖說:「蒼蠅要是都能打死,中國就沒有小官了。」

梅山峒也回復「飲水思源」道:「無知,你哪隻眼睛看到打了老虎,ZF(政府)把老虎圈養起來而已。ZF(政府)的障眼法都看不明白,上什麼網咯?」

風風火火表示:「制度改不了一切都免談。朱元璋殺的貪官夠多的吧,夠狠的吧。株連九族還不是一樣。那邊貪官的死體還沒抬走這邊又過去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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