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前政法高官以權換房 遍布5省 被判死緩

【新唐人2013年10月04日訊】中國大陸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共內蒙古政法委前副書記楊漢中受賄、濫用職權案日前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京華時報》4日報導,楊漢中祖籍是山西省陽高縣,1977年恢復高考後考上了內蒙古財貿學校,隨後又考入天津商學院。畢業後,楊漢中歷任中國共產黨內蒙古滿洲里市委書記、興安盟盟委書記、內蒙古政法委副書記等職。

報導稱,隨著官位升高,楊漢中受賄的胃口越來越大,一開始單筆人民幣2、3萬元,後來多達上百萬元,最多則受賄1000萬元。2000年至2012年,楊漢中先後49次收受、索要19人的人民幣、房產等財物共計4037萬多元,另收受35萬美元、4萬澳幣,是內蒙古近年來查辦的同職務職級幹部中受賄額最高的。

對情婦、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違法請求,楊漢中有求必應,檢方的統計顯示,2000年到2012年案發前,楊漢中累計為其弟弟楊漢清、項登著索取財物合計達527萬元。此外,還為其子女索要錢款83萬元人民幣和10萬美元。楊漢中的司機也從中「分得一杯羹」。

楊漢中還以權換房,與情婦、家人親戚收受房產21處,分布在內蒙古、北京、山東、廣東、海南等5個省市,房屋價值達人民幣2289萬元,占受賄總額的56.7%。為了掩人耳目,楊漢中多用他人名義登記房產,包括弟弟、女兒或兒子等。

楊漢中多半協助開發商取得工程項目後,開發商送房子給楊漢中,或低價賣給親屬,以權換房。

自中共十八大之後,政法委系統在被逐漸削權,政法委從十八大政治局常委中除名,坊間更傳出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遭調查的消息。大陸各地政法委官員也頻曝遭處理、調查,可謂是政法委系統的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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